马中律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化,精通伊斯兰教教义,持律甚严。文学造诣很深,其七律诗多写兰州风光,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诗文存世部分收入《雪案拾遗》(1卷)。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化,精通伊斯兰教教义,持律甚严。文学造诣很深,其七律诗多写兰州风光,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诗文存世部分收入《雪案拾遗》(1卷)。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辽世宗宫卫※积庆宫下之一石烈名兮腊。
见“左都督”(458页)。
?—1771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字雨民。乾隆元年(1736)进士。历任户部主事、工部侍郎兼镶红旗满洲副都统。二十年(1755),授甘肃巡抚,寻赴巴里坤督理军需,赏戴孔雀翎。后三年,奏请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拔野古、拔曳固、拔也固、勃曳固。唐初回纥“外九部”之一。原驻牧于仆骨东,居地千里,有户6万,兵万人,与靺鞨为邻。少农业,以畜牧与射猎为业,产良马与精铁,冬乘木马(雪橇)逐鹿于冰上。语
见“李克用”(1034页)。
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湖南永绥(今花垣)麻栗场下坝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以《统计论》一文中魁,未出仕。在《赠友感怀》诗作中,有“思余报国劳侵骨,念到酬庸热满腔”的诗句,抒发其报国之心。
见“蒙兀室韦”(2329页)。
1308—1391元末明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傣族。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刀爱之子。少聪睿有才干。元至正七年(傣历709年,1347),继父职。娶老族(基诺族)女为后,生子刀暹达。明洪武十
德昂语音译,亦作冷。为分布在云南梁河,盈江、镇康等地德昂族的自称。属“汝波”支系,信奉小乘佛教中的※“左抵教”和※“多列教”。妇女剃发,裹黑布包头、戴大耳坠、银项圈,又因其妇女筒裙的颜色中红、黑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