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毛木台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民间认为它是阻碍狩猎的神。旧时鄂伦春人出猎,猎获第一只野兽都要先祭此神,以免它降罪;若数日未捕着猎物,即认为是此神扣留了野兽或将野兽赶走,这时也要祭祀,向它祈祷。祭祀此神时,也要依次供祭其他神,否则触怒别的神,同样也打不着野兽。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民间认为它是阻碍狩猎的神。旧时鄂伦春人出猎,猎获第一只野兽都要先祭此神,以免它降罪;若数日未捕着猎物,即认为是此神扣留了野兽或将野兽赶走,这时也要祭祀,向它祈祷。祭祀此神时,也要依次供祭其他神,否则触怒别的神,同样也打不着野兽。
书名。金末元初人王鄂撰。4卷。鄂(1191—1274)字百一,亦作百翼,曹州东明(今属山东省)人,金正大元年(1224)登进士第一,哀宗时为左右司员外郎。金亡降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是书为鄂随哀宗在蔡
元代驿站名。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驿路上的一个重要驿站。李陵台遗址在今正蓝旗西南的黑城子,南接察罕脑儿站,北接桓州站。距上都约100余里。来往官员、使臣必在此过夜。元人黄溍
见“伊克和卓”(807页)。
书名。清曾廉撰。102卷。计本纪15卷,志10卷,列传77卷。作者志在补遗重修《元史》,但多袭魏源《元史新编》之例,史料搜集考订亦不出前人范围,仅参引《元朝秘史》、《续通鉴》、《辽史》、《金史》及元人
见“黄头女真”(2021页)。
乌兹别克族婚礼操办人。意为傧相。凡乌兹别克族青年在结婚前,都须找一个比较知心、能说会道、尚未结婚的人做自己的傧相,以处理结婚时的事务。举行婚礼当天,新郎要在男傧相陪同下,坐于房屋中央或角落,边吃、边吹
蒙古族传统习俗。自古以来,居住在大漠南北的蒙古族,与白色有不解之缘,以游牧为业,牧放白色的羊群,食用白色的奶和奶制品,住白色的毡帐,穿白色的羊皮袄,使他们对白色产生亲切敬爱之感,以白色为圣洁、高贵、吉
参见“浪卡子”(1943页)。
我国宋代岛屿名。《诸蕃志》载:“流求国(指台湾岛),当泉州之东,舟行约五六日程。……旁有毗舍耶、谈马颜等国”。日人藤田丰八《岛夷志略校注》:“此乃《东西洋考》、《海国闻见录》之红豆屿是也”,即今之兰屿
匈奴与汉使会盟。汉元帝永光元年(公元前43),汉遣车骑都尉韩昌、光禄大夫张猛送呼韩邪单于侍子归,闻单于民众益盛,欲北归,恐难制,遂与单于登诺水(又称诺真水)东山,刑白马,共饮血盟誓,约定汉匈一家,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