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藏大臣衙门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壮族传统社会组织。“都老”亦称“布老”、“布求”。壮语音译,意为“寨老”、“乡老”。在多数地区是自然形成的,无定额,每个村寨少者1人,多者3—5人。广西上思县三科村等地,都老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平时与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见“兀山卫”(108页)。
佛教称谓。梵文音译,意为“乞士”(即靠乞食为生),又有“破烦恼”、“出家人”、“净持戒”、“怖魔”之意。蒙古称其为第雅齐。指出家学佛受具足戒之男僧。坚持守清净戒律。要举行简单而神圣的仪式受比丘戒,取得
?—1234金末大臣。本名栲栳。东北路招讨司人。女真族。乌古论氏。由护卫累官至庆阳总管。天兴元年(1232),迁察、息、陈、颍等州便宜总帅。二年,哀宗在归德(今河南商丘),运粮400余斛济之,请哀宗迁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以部为氏。一说远祖纥干兼并诸部,被推为统主,号乞伏可汗,遂以号为氏。原居漠北,后出阴山南徙,先后居于高平川(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苑川(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麦田(今甘
西周时对北方狄人的统称。《逸周书·职方》载西周有“六狄”。《周礼·夏官·职方》云:“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郑玄注云:“北方曰貉狄”
即“大天兴国”(91页)。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大安元年(1209),卫绍王子完颜从恪受封。《金史·宗室表》记完颜元为胙王。
碑铭。清驻藏官员关于修建关帝庙的碑刻。拉萨有关帝庙2。一建于拉萨郊外札什城南驻藏大臣衙门前,并立碑,后因衙署易址,庙毁,碑移大昭寺。及驻藏大臣和琳赴任,复重葺庙宇,撰文立碑为记。乾隆五十七年(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