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位
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请革除晋省诸弊。寻因护解盐银至京事,被劾,免议。康熙三年(1664),迁顺天府府丞。十七年(1678),迁通政使。十九年,授左佥都御史,迁奉天府尹。二十二年(1683),擢刑部右侍郎。二十九年(1690),授佐领。次年,擢工部尚书。旋因疏浚京城河道浮估,降级休致。
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请革除晋省诸弊。寻因护解盐银至京事,被劾,免议。康熙三年(1664),迁顺天府府丞。十七年(1678),迁通政使。十九年,授左佥都御史,迁奉天府尹。二十二年(1683),擢刑部右侍郎。二十九年(1690),授佐领。次年,擢工部尚书。旋因疏浚京城河道浮估,降级休致。
明代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置。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3卫。治所在河州(今甘肃临夏)。后升河州卫指挥使韦正为都指挥使,升朵甘、乌思藏2卫为行都指挥使司,故于九年(1376)十二月废西安行都
见“哈烈”(1630页)。
见“耶律希亮”(1313页)。
又作:“耶律伊都之叛”。辽末由统治者内部斗争引起的反叛事件。余覩(亦作余睹、余笃、余都姑,清代史家改写为伊都),即耶律余覩,天祚帝时戚臣,为天祚帝文妃萧瑟瑟的妹夫。天庆年间(1111—1120)为金吾
新疆南部诸族反动国民党统治及民族压迫的武装斗争和民族民主革命。1945年夏,在蒲犁(今新疆塔什库尔干自治县)及其毗连地区的塔吉克、柯尔克孜、维吾尔等族中一些具有革命思想的人,经过长期酝酿,成立革命组织
羌民反清斗争。顺治十二年(1655),威州附近龙溪、蒲溪等寨羌民配合张献忠起义军余部举行暴动,“攻城掘冢,势甚猖獗。”四川总督李国英令行威茂监军道佥事程翔凤、松潘镇总兵王道明等,分六路出兵,将暴动镇压
?—1661明末将领。云南昆明人。回族。先世本安徽凤阳定远(今安徽定远县)人。云南总兵官沐朝弼玄孙。崇祯年间(1628—1644),袭封黔国公,镇守云南。土司沙定洲反明,攻占昆明,家人被杀,逃奔永昌府
见“西京”(690页)
东汉南郡巫县少数民族起义首领。巫县(今四川巫山东)人。巫蛮。和帝永元十三年(101),因郡县收税不均,怀怨恨,屯聚起兵。十四年,和帝遣使者督荆州诸郡兵万余人镇压,义军依凭阻隘,与汉军相持,久攻不破。汉
见“哥鲁瓦嘉木措”(18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