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侬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原先属家族或村社集体所有的耕地,到解放前夕已逐步为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使用和变为私有,虽仍普遍存在二三户私有伙耕或伙有伙耕的土地,但个体家庭自耕已成为当地主要生产方式。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原先属家族或村社集体所有的耕地,到解放前夕已逐步为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使用和变为私有,虽仍普遍存在二三户私有伙耕或伙有伙耕的土地,但个体家庭自耕已成为当地主要生产方式。
见“卜颜卫”(20页)。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至顺二年(1331)置,隶云南行省。司治今泰国清迈。所辖八百媳妇诸部即今傣族先民,皇庆元年(1312)受招抚,大小首领屡向元廷纳贡,请置官守,因设此机构,以土官昭练为宣慰使都元帅。
唐时南诏政区名。为南诏二都督府之一,系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治所在今四川会理县,辖域相当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及雅安地区石棉等地。大理国时改为会川府,为乌蛮、白蛮居住地。元至元(1264—1294)中,改为路。
见“六镇”(328页)。
见“塔娃”(2156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吐蕃阿里王。名意为“太阳依怙神”。《德鸟佛教史》又称“赤·尼玛衮。”吐蕃末代赞普达磨曾孙,贝阔赞之次子,属约松王系后裔。因政权被云丹所夺,遂率臣工眷属西走阿里(又称“堆”,意为上部)开始统辖阿里一带,
参见“伊拉古克三”(811页)。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式之一。亦称被发、散发。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分布区域及今两广、云、贵等地。其式:将头发留长,或解开高髻,让头发垂直,披散于脑后,俗称“披头散发”。《韩非子·说林上第二
?—1735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岱青和硕齐。博尔济吉特氏。※固始汗曾孙。世居青海。康熙四十年(1701)率部附清,封多罗贝勒。嗣因拉藏汗杀第巴桑结嘉措,废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错,别立意希嘉措为达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