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
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奉节间。后被副使熊逵所擒,死狱中。
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奉节间。后被副使熊逵所擒,死狱中。
?—1643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崇德三年(1638),从多尔衮征明,下山东。五年,围明锦州,败松山、杏山援军,皆有功。七年(1642),复围锦州,率先陷阵,大败明军,继迎击明总督洪承畴13万援军,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
噶厦驻瞻对地方官员。藏族。清同治七年(1865)任仔仲。光绪三年(1877)补放七品朗茹营官。四年升任六品仑宗营官。五年升补五品商上卓尼尔。十七年(1891),晋升四品小堪布。二十八年(1902),驻
见“巴达哈伤”(414页)。
即“羊苴咩城”(890页)。
后凉灵帝吕纂年号。399—401年,凡3年。
西夏军队中党项步兵。多为山间部落的士兵。能上下山坡,出入溪涧,逾高超远,轻足善走。凡于山谷险要处作战即用之。
见“硬寨司”(2192页)。
又称堆噶本公署或阿里噶本。“堆”藏语意“上部”,指后藏之阿里地区;“噶本”藏语意为“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俗官2人、管家2人,驻噶尔宗。商务总管,分管该宗事务,并兼任边境
即“石盏女鲁欢”(4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