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春秋、战国到秦朝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具有军事设防的性质,后逐渐在内地推广,才具有地方行政组织的性质。春秋末期,除齐国外,各大国都在戎狄杂居的地方设郡。战国时
又称《善后事宜清册附粘和约》,通称《虎门条约》或《虎门附约》。1843年10月8日(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全权大臣璞鼎查在广东虎门签订《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共十六款,附
蒙古骑兵大举南下,金军望风溃散,城邑不守。北方一些土豪和金之遗民纷纷结堡建寨, 自立名号,守土抗蒙。金朝自身既无力抗御蒙古,又不能制驭这些武装,遂封以公侯以羁糜之,使为藩篱。兴定四年(公元1220年)
蒙元时期的西北宗藩国,十三世纪中叶为成吉思汗之孙、拖雷之子旭烈兀所建。成吉思汗西征期间即已攻占波斯东部呼罗珊诸城。公元1231年窝阔台又遣大将搠里蛮西征,攻灭花剌子模算端(意为国王,今译为苏丹) 札阑
春秋初年,晋昭侯封叔父成师于曲沃(今山西闻喜东北),号为桓叔。曲沃邑大于晋国都城翼(今山西翼城南),桓叔的势力因而发展起来,逐渐超过了晋国公室。桓叔及其子曲沃庄伯、孙曲沃武公与晋国公室长期对立,不断斗
明代阁臣与各衙会议大政的制度。为发挥官僚佐政和供咨询的作用,明代使“廷议”制度化。凡遇国家大事及推举文武大臣,则命内阁官与各衙大臣进行集议。参加的官员为阁臣、九卿、六科给事中、监察御史、以及有关文武官
春秋末期和战国时期各学术派别互相争辩,竞相发展的局面。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引起了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便是诸子蜂起,百家争鸣,儒、道、法、兵、墨、名、阴阳、纵横、农、杂
商朝中期,商王盘庚为了挽救商朝的政治危机,决定再一次迁都。他选择了背靠太行山的洹水岸边的殷(今河南安阳小屯)为新都所在。但臣民不愿迁居,相率发出怨言,反对迁都。盘庚分别劝说贵族和民众,要求他们遵守先王
陈宣帝收复淮南的军事行动。陈宣帝继位后,北周遣使约请共同伐齐,陈宣帝遂于太建五年(公元573年),以大将吴明彻为北讨都督,率十万大军北伐。吴明彻先后攻占吕梁(今江苏徐州南)和寿阳(今安徽寿县)两个军事
官署名。即中书省。唐玄宗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称紫微省, 开元五年(公元717年)复旧称。参见“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