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四卷,续录艺文一卷。明孟仲遴纂修。孟仲遴,陕西凤翔人,嘉靖进士,曾任清河县知县。清河旧无县志。嘉靖二十九年(1550)孟仲遴任清河县令后,立意创修志书。其“询访搜剔,稽求采摭;迹今追古,溯流穷源,有得
见《十二楼》。
五卷。明张星(生卒年不详)撰。张星永城(今属河南)人。崇祯七年(1634)中进士。官至光禄寺署丞。此书取《论语》、《孟子》中所载颜子的事实语言,厘为十则。每个标题下系以四言四句,类似佛教的偈。每则之下
一卷。无撰人名氏,清任大椿辑本。此书《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均未著录,不知何时人所撰,卷数有几。惟唐初著述尚有引用之者,此编系任氏据《广韵》所引辑出,凡四则。此编辑入《
一卷。清常庸撰。庸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此书与缪荃孙所录顾谱互有详略,然考证详实,或可订正诸谱之误,或可补诸谱之漏。如顾咸建授命,在杭不在吴;江耿橘顺天宛平人,非献县进士;薛案自署衲米,号堆山,不号米堆山
十五卷。元梁益(生卒年不详,据《元史》记载,享年四十六岁)撰。梁益字友直,号庸斋,祖先为福州人,又自号三山。江阴(今属江苏)人。梁益博通文史,一生不仕,教授乡里,广收学徒。“学术醇正,为世师表”(《元
一卷。明支立(约1472年前后在世)撰。支立字中夫(一作可舆),嘉兴(今浙江嘉兴)人,生卒年均不详,由举人官翰林院孔目。精于经学,时人称为支五经。这部书乃是作者为常州学官时所作。取布衾、木枕、纸张、薄
不分卷。清黄玉蟾撰。玉蟾字芬桂,江苏太仓人,曾辑有《战国纪年》一书。此书纪年采用《通鉴纲目》,但以为《通鉴纲目》还有不少缺漏,就取《史记》各世家、表、传以及《战国策》一书中纪年、诸子书中有关资料来补充
无卷数。旧题朱熹撰,门人刘、刘炳述记。书前有永乐二十年(1422)刘氏九世孙刘文序,称《四书问目》原本仅在《四书大全》、《朱子文集》中存数条,后于程蕃家求得《论语》二十篇,于吴侍郎家得《大学》、《中庸
见《己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