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道里表
十八卷。清明亮(1736-1822)等奉敕修。明亮,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由生员累擢伊犁领队大臣,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加太子太保。是书于嘉庆十四年(1809)纂辑完成,首列凡例十八条,以下分直隶、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个省分卷介绍军犯发附近近边地方,发边远极边地方、发烟瘴地方的各种规定。是书则为了解明清两代的军罪、军犯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也为研究边境诸地的地理方位等提供了一些数据。有清嘉庆刊本。
十八卷。清明亮(1736-1822)等奉敕修。明亮,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由生员累擢伊犁领队大臣,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加太子太保。是书于嘉庆十四年(1809)纂辑完成,首列凡例十八条,以下分直隶、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八个省分卷介绍军犯发附近近边地方,发边远极边地方、发烟瘴地方的各种规定。是书则为了解明清两代的军罪、军犯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也为研究边境诸地的地理方位等提供了一些数据。有清嘉庆刊本。
莱泾居士填词。莱泾居士,生平不详。此剧本前题有“莱泾居士填词”“蒋山蕉者评点”字样。考王国维《曲录》载邱园作《一合相》本,明沈自晋《南词新谱》所录征引曲目《清笠阁渔翁评曲目》,都有沈君谟作《一合相》;
二卷。宋濂(1310-1381)撰。宋濂,字景濂,号潜溪,浦江(今浙江省浦江县)人。元朝至正(1341-1367)中举官翰林院编修,不赴,明初官江南儒学提举,奉命修《元史》,官累至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
五卷。齐谢朓(464-499)撰。谢朓,字玄晕,陈郡阳夏(今河南太康)人。世称“小谢”,以别于谢灵运。是南朝齐著名诗人,“竟陵八友”之一。明帝时为中书部,出任宣城太守。以《北楼吟咏》为世盛传,诗家皆称
八卷。清胡翘元撰。翘元字澹园,江西南昌人。胡氏易学兼涉汉儒宋儒,而不囿于一家。此书卷首列蔡文恭给胡氏的手书,称:“即之卦以观变,颇用易象正,而兼古义之伏卦互卦约象诸例”。蔡氏以胡氏之易学与黄漳浦、何元
二卷。旧本题宋吕祖谦(详见《古周易》条)撰。当初,程颐作《易传》,没有涉及《系辞》,该书集诸家之说以补其缺。但取舍并不精审。陈振孙《书录解题》引《馆阁书目》,认为该书是伪托吕祖谦之名,而实非吕氏所作。
一卷。清黄宗羲(1610-1695)撰。黄宗羲见《宋元学案》。全书成于康熙二年(1663),分“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取士”、“建都”、“方镇”、“田制”、“兵制”、“财计
二卷。明黎遂球撰。遂球字美周,广东番禺人。天启七年(1627)举人,从朱由榔起兵,后守赣州,城破战死。该书只载三百八十四爻,用互变推求其象。互体变卦本为古法,而黎氏所推则多出己意,往往支离蔓衍,附会成
三卷。清何绍基(1799-1873)撰。何绍基字子贞,号东洲,晚号蝯叟(一作猿叟)。道州(今湖南道县)人。道光十五年(1835)中举,次年举进士,选庶吉士,后授编修,历任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提调等职,历
七卷。明曹学佺撰。该书以象占为主,多取来知德《易注》,而不信朱子《本义》。如认为凡“辞”都是象,朱子将一辞分割为象、占两部分者非。又认为阴变为阳、阳变为阴,只是刚柔相推而变化在中,并非真的阴变为阳、阳
十卷。明郝敬(详见《周易正解》)撰。《尚书辨解》前八卷注解伏生所传今文《尚书》28篇,后两卷考辨伪古文《尚书》,故称为“辨解”。敬攻击伪古文《尚书》最力,举其文词与今文不同的证据30条,证其为伪书,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