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续纂处分则例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犯人、殴打官吏,卷四中铁铺奸商诓骗银两、粮船水手纠众残杀,等等均可见当时风气。有清末刊本。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犯人、殴打官吏,卷四中铁铺奸商诓骗银两、粮船水手纠众残杀,等等均可见当时风气。有清末刊本。
十一卷,《续读书录》十二卷。明薛瑄(1389-1464)撰。薛瑄字德温,号敬轩,河津(今属山西)人。少时从父读《四书》、《五经》。及长,师事魏希文、范汝舟。永乐十九年(1421)中进士。历任监察御史、
四卷。《续集》五卷。正集明方豪编。方豪,字思道,号棠陵,生卒年不详。开化(今属浙江)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湖广按察司副使。续集高第编。高第,绵州(今属四川)人,生卒年不详。正德九年(151
见《俨山外纪》。
十一卷。清张晋(约1666年前后在世)撰。张晋,字康侯,狄道(今甘肃临洮)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九年(1652)进士。任丹徒县知县。著有《张康侯诗草》。是集凡十一卷。其中第一卷为《黍谷吟》,第二卷为《
一卷。清纪磊撰。此书以朱彝尊《经义考》中内容为线索,对汉代诸儒及其易学著作全部收入。魏晋以后,凡见于陆德明《经典释文》、孔颖达《周易正义》、李鼎祚《周易集解》者,则全部收入,其它一概不录。此书目的在于
二十卷。清李果(1679-1751)撰。李果,字硕夫,一作实夫,号在亭,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李果家贫,刻苦力学,工文,尤擅长传纪文,文笔雅洁而整饬。著有《在亭丛稿》。是集凡二十卷,其中各体文十二卷,
十卷。明毛宪(约1524前后在世)撰。毛宪,字式之,号古庵,江苏武进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迁给事中,时内侍擅权,国事日作,毛宪疏劾之,内外肃然,武宗储嗣未定,举朝讳不敢言,毛宪疏请不报,谢病归
十六卷。明苏伯衡(约1338-?)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
四卷。清张丙炎刻。所收皆包世巨一家之书。“小倦游阁”是包世臣斋名。第一卷为自书诗文及杂临古帖。第二卷删拟《书谱》。第三卷《〈十七帖〉疏证》。第四卷答问十二条。包世臣自负草书,自谓能上接王羲之。所著《艺
八卷。撰者不详。卷一总考、卷二经、卷三史、卷四子、卷五集、卷六丛书、卷七补遗、卷八附录。附录《建阳县治书版考》、《建阳书坊书版考》,登列所刊各种书之名。有民国间福建通志抽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