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翼
十卷。清凌堃撰。凌堃字厚堂。乌程人。除此书外,作者还著有《凌氏易林》四卷。凌氏此书依经立义,不失彖法。前有阮元序曰:“凌氏易以汉学为本。自李鼎祚集解以上,直至孟、费、郑、虞靡不兼综。以明古法且又明乎文字训诂之原,以发古义,以得古象。为孔沖远所未及。唐以后之说,亦择善而从。河间所谓修学好古,实事求是者,足为近之。”对此书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书中根据卦气推测秦、汉、隋、唐之治乱,逆推世运,多为不实之辞,应予摒弃。有《传经堂丛书》本。
十卷。清凌堃撰。凌堃字厚堂。乌程人。除此书外,作者还著有《凌氏易林》四卷。凌氏此书依经立义,不失彖法。前有阮元序曰:“凌氏易以汉学为本。自李鼎祚集解以上,直至孟、费、郑、虞靡不兼综。以明古法且又明乎文字训诂之原,以发古义,以得古象。为孔沖远所未及。唐以后之说,亦择善而从。河间所谓修学好古,实事求是者,足为近之。”对此书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书中根据卦气推测秦、汉、隋、唐之治乱,逆推世运,多为不实之辞,应予摒弃。有《传经堂丛书》本。
一卷。清梁同书撰。梁同书(1723-1815)字元颖,号山舟,晚年又号新吾长翁。浙江钱塘(今浙江余杭县)人。乾隆十七年(1752年)进士,累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善书法,能诗。所著多散佚,唯《直语补证》
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以《尚书》中的文字来解释其中别处经文,较好地把握了《尚书》全书的含义,其所解释之者,意义都很贴切,在清人《尚书》研究中独辟蹊径。如范士增以“罔有攸赦”来解释“怙终贼刑”;以“元后
二卷。明王廷相(1474-1544)撰。王廷相字子衡,号浚川,仪封(今河南兰考)人。弘治进士,官至兵部尚书。王廷相博学好议论,对哲学、自然科学较有研究。平生有关哲学著作颇丰,代表作有《雅述》、《慎言》
五卷。金王文郁撰。详见“壬子新刊礼部韵略”。
二卷。别录一卷。唐郑处诲撰。生卒年不详。郑处诲字廷美,郑州荥阳(今河南荥阳)人。郑处诲太和八年登进士第,累迁工部、刑部侍郎,出为浙东观察使、检校刑部尚书、宣武军节度使。该书成于大中九年,有处诲自序。《
一卷。明葛中选(生平事迹见《泰律篇》条)撰。葛氏善于乐律,尝有《泰律篇》行世。自称其童年即受声学,冥思苦想,终于得悟。此书系审声之作,书中谓声音有体、有要、有机、有用。声者,气所为也;形者,气所结也。
清刘沅撰。刘沅字止唐,四川双流(今四川双流)人。是书《大学》一卷,《中庸》一卷,《论语》上下各分二卷,《孟子》七篇,篇分上下卷。卷首皆有自序及凡例,《论语》之首,另有考辨。《大学》不用朱子改本。《中庸
无卷数。明杨抡(生平见《伯牙心法》)撰。此书卷首有四言赞一篇。其中有上古琴样一篇,从伏羲、神农直至明代刘伯温共三十四人,每人所用琴皆绘有图,实无根据。又绘钟子期之像,而以自己之象绘于钟子期像之旁,尤为
一卷。清汪莱(详见《衡斋算学》)撰。《递兼数理》是讨论组合的专著,全文约一千七百字,并附图六幅。该书列于《衡斋算学》第四册后,写作年代不详,据《衡斋算学》按年编排推算当为1799年所作。该书首先解释组
三卷。英国人韦廉臣(1829-1890),1855年入中国传教。此书前二卷记载古代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第三卷为希腊、罗马哲学家中的三十人的小传。全书宗旨在于摒斥所谓“异教”,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