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元仲集
一卷。清庄亨阳(1686-1746)。亨阳字元仲,号复斋。南靖(今福建省南靖县。一作靖南)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淮徐海道。此集仅有文十二篇,是其官淮徐海道时所上奏的河防条议。其文均为政议,因此鉴赏价值不大。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介绍。
一卷。清庄亨阳(1686-1746)。亨阳字元仲,号复斋。南靖(今福建省南靖县。一作靖南)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淮徐海道。此集仅有文十二篇,是其官淮徐海道时所上奏的河防条议。其文均为政议,因此鉴赏价值不大。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介绍。
一卷。清陆莘行(生卒年不详)撰。莘行字缵任,浙江钱塘人,陆圻女。该书记其父陆圻与查继佐、范骧等,涉嫌庄廷钱文字狱案,得脱罪获免,遂变更姓名,四方云游,不知所终。现存《痛史庄氏史案》附刊本、古学汇刊本、
五十四卷。清毛承霖、赵文运纂修。毛承霖字雅云,邑人,光绪十四年(1888)举人,官湖北同知,保升道员。赵文运,邑人。此志乃民国八年(1919)开局兴修,历七年余,遂成志书。此时毛承霖已故。《续修历城县
一卷。清卢见曾撰。卢见曾,字厚山,山东德州人。乾隆进士,官至两广总督。此志为其任两淮盐运使时所作。《九域志》称:唐代裴头陀、卓锡于此,因断手以建伽蓝,忽一日江上获金数镒,李锜镇润州,闻其事,遂赐金山。
十卷。清谢庭兰撰。谢庭兰事迹见《经说丛抄》。是书首有自序,曰:经学在今日,读之不如不读,不读不如没有。这是气愤之语。《俞氏经说》,系总俞樾所著的关于诸经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如《茶香室经说》、《群经义》、
二卷。作者有争议。《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清张燮承撰。燮承字师筠,含山人”。案是书咸丰元年(1851年)陈奂序云:“师筠张先生著《简可篇》二卷,仅数十纸,音韵奥旨已较若列眉,且并为十九字母,作横直
十四卷。旧本题明罗万藻(生卒年不详)编。罗万藻字文止。天启七年举人。福王时官上杭县知县。本书因坊本《五经类语》,而广取“十三经”增补而成。分一百三十四类。杭州鲁民重又为之作注。
① 见《钱氏小儿药证直诀》。②见《保赤汇编》。
二十卷。宋沈枢编撰。沈枢字持要,德清(今浙江德清县)人,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进士,官至太子詹事、光禄卿,生卒年不详。所编《通鉴总类》,仿照《册府元龟》体例,将司马光《资治通鉴》一书中所
八卷。清葛铭撰。铭字警堂,广东东阳人,仕履无考。此书八卷,综述乐律,杂取前人之说,并摘要编类,各附以图。其谓黄钟为宫而居中,反对历来乐家所谓黄钟为宫居首之论。认为论声律者宗《吕览》、《淮南》而不宗《管
内篇一卷。外篇一卷。清曹庭栋(生平见《易准》)撰。此书分内外三篇,内篇琴律正变倍半之理,及定徽转调之法。外篇则荟萃古今琴说,而以己意断其是非。按管律与弦度,其生声取分本不相通,以律合琴,本原己错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