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毛纪撰。毛纪(1463-1545),明山东掖县人,字维之,号峰逸叟。成化丁未(1487)年进士。正德(1506-1521)中以吏部左侍郎迁礼部尚书,寻兼东阁大学士,入预机务。嘉靖(1522-15
①二卷。明刘思诚修,高知止纂。刘思诚字克实,号定宇,直隶山海卫人,万历元年(1573)乡荐,十五年(1587)任平原县知县。任满升济南府同知。高知止字明甫,邑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授阳曲知县
二卷。清李宗澳撰。李宗澳,临川人。此书上卷为上经,下卷为下经,在诠释经文时,仿程传体例,只释六十四卦。李氏治易,反对抄袭旧解、陈陈相因的做法,因而在经说中能够直抒己见,不尽循旧诂。如在解释“同人伏戎于
五十二卷。清朱樟修,田嘉谷纂。朱樟字鹿田,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出身举人,雍正十二年(1734)任泽州府知府。田嘉谷,阴成人,翰林院编修,曾任云南道监祭御史。其志旧有明隆庆、万历修本,清康熙修本,皆为
四卷。清苏惇元撰。苏惇元生卒年及生平未详,安徽桐城县人。“四礼”指冠、婚、丧、祭,“从宜”即顺从今俗、因时制宜。作者做法是:乡俗不违古礼的地方就采用,乡俗违背古礼处就予以辨正,且所定仪节力求简单易行,
四卷。清邵宝华撰。邵宝华字荆献,号纯斋。河南西平人。此书意在发明周易义理,于象数涉猎不多。有时杂引史事证经,多不切确。如释“屯”其膏为:“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吾于前明崇祯见之。”释“明夷”卦“
一卷。明赵璜撰。璜字廷实,号西峰,安福(今属江西)人。生卒不详。弘治三年(1490)进士,官至工部尚书。卒谥庄敏。该书是一部自传性质的著作,主要记载作者居官时的事迹。卷首有自序一篇和诗数首,辞彩朴俚。
《伤寒论条辨》八卷,《本草钞》一卷,《或问》一卷,《痉书》一卷。明方有执(1523-1593)撰。方有执字仲行,歙县(今属安徽)人。因两次以中风、伤寒丧妻,五次以惊风殇子,故发愤学医,致力于医学研究。
见《诸真玄奥集成》。
二曰:人主之言,不可不慎。高宗,天子也,即位谅闇,三年不言。卿大夫恐惧,患之。高宗乃言曰:“以余一人正四方,余唯恐言之不类也,兹故不言。”古之天子,其重言如此,故言无遗者。成王与唐叔虞燕居,援梧叶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