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舒位(1765-1815)撰。舒位,字立人,号铁云,直隶大兴(今属北京市)人。清代戏曲作家。乾隆五十三年(1788)举人。时年二十四岁。以后数次应试不第。曾随王朝梧先后在河间府与贵州为幕客多年。多才
一卷。清刘体仁(1624-?)撰。刘体仁,字公,颍川(今河南许昌)人。顺治进士,官吏部郎中。曾从孙奇逢问学,与王士祯、汪琬友善。其诗多咏物赠答之作,表现闲情逸致。喜作画,并精鉴别。著有《七颂堂识小录》
二卷。附《阴符经注》一卷。清徐大椿(详见《神农本草经百种录》)撰。《道德经》流传至清代,为其作注者已达数十家甚至上百家。众家之注各立一说。自清世祖福临始,对诸家之说概而论之。或非以“失其意”,或议为“
二卷。清吴高增撰。吴高增,字敬斋,浙江嘉兴人。其任山阴县儒学训导时辑此书,书成于乾隆十六年(1751),正值乾隆皇帝南巡之后。卷首临摹康熙皇帝于三十七年(1698)御书“兰亭”二字及御制兰亭诗,并附臣
八卷。清王先谦撰。王先谦(1842-1917)字益吾,晚年号葵园老人,学者称葵园先生,湖南长沙人。同治四年(1865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官至江苏学政。任满引疾归,后历主南菁、思贤、岳麓、城
五卷。清翁方纲(详见《诗附记》)撰。该书是作者考订《春秋》之作,对《春秋》中的文字训诂,以及经义都有所阐发。该书有传抄本,卷首有清嘉庆辛酉(1801)六月朔作者自题。
十六卷。清胡凤丹(1823-1890)撰。胡凤丹,字齐飞,号月樵,永康(今浙江)人。此集凡诗十六卷。卷一为古乐府三十九首,卷二为古乐府三十一首,卷三为古体诗四十一首,卷四为古体诗二十九首,卷五为古体诗
二卷。清赵佑(1727-1800)撰。佑字启人,号鹿泉,浙江仁和(今浙江省余杭县)人。乾隆十七年(1752)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官至督察院左都御史。工制举业及古文。著有《尚书质疑》二卷、《尚
十卷。清许禧身(生平不详)撰。许禧身,字仲萱,浙江钱塘人(今杭州)。贵阳陈筱石之妻。清末民初文学家。工诗词,善文章,著作颇多。著有《亭秋馆词钞》四卷,于1912年出版,《亭秋馆外集》其中有《仿莲池大师
十卷。朝鲜正祖撰。朝鲜自李朝建国后庙乐讹舛,以后历朝相沿。至正祖时始思复兴古乐。以《律吕正义》、《新法律数》等书为本,参证古今、稽考声乐。后又于奎章阁编纂诗乐之书,赐钟磬琴瑟于内阁,以修正乐学,编成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