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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说

① 四卷。清庄存与(1719-1788)撰。存与字方耕,号养怡,乾隆十年(1745)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礼部侍郎。生平通六经、律吕之学,为清代今文经学之开创者,常州学派之始祖。其学《易》尊朱熹,治《诗》本《小序》、《毛传》,兼治《尚书》今、古文,《春秋》学《公羊》之说,《三礼》采郑注而参酌诸家。著有《春秋正辞》十二卷、《象传论》一卷,《彖象论》二卷、《系辞传论》二卷、《八卦观象解》三卷、《尚书既见》三卷、《尚书论》二卷、《周官记》五卷,《春秋要指》一卷、《四书说》二卷、《毛诗说》四卷。是书多本小序、毛传推衍成文,凡序传有说者,皆发挥其义,以广序传之说。然亦有例外者,如《相鼠》篇,引《白虎通论》说,以为此妻谏夫之辞;《皇矣》中“此维与宅”句,引《汉书·韦玄成传》为“此维予宅”。然此类者,于整部书中亦为绝无仅有。是书亦有不从序说亦不从毛传而发明一家之说者,人多以之为臆说而不取。此书有味经斋本。② 三十卷。清孙焘(生卒年不详)撰。焘字桑,平湖(今浙江平湖县)人,生平无考。是书旨在墨守毛诗,故说诗皆以毛诗为本,于郑注有与毛传不合者,则费尽心机改易郑笺,且对郑笺时有诘难。作者自云,自己并不憎郑,而是不如是则毛传之义不明。故释诗义多顺毛传,而少己见。且辨驳郑注,往往失却方寸,甚至有意在守毛黜郑而实为黜毛申郑者,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故虽卷帙颇多,而不为人所取。有嘉庆二十年(1875)自刻本。③ 六卷。清庄有可撰。有可,字大久,江苏武进(今江苏省武进县)人,生卒年不详。此书篇各为说,遵从旧注解的,仅有十之一二,大多是自出新义。书中有些解说能言之成理,时出新见,发人之所未发。但大多为牵强附会,很难尽如人意,难免有臆造杜撰之嫌。有石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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