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减赋全案
十卷。清杨昌浚等编。杨昌浚,湖南湘乡县人。历任浙江巡抚、漕运闽浙陕甘总督等职。是书为作者任浙江巡抚时编辑,其卷一为职名凡例、卷二、卷三为上谕、章奏、文牍,卷四为抗属原征细册,卷五为嘉属原征细册,卷六为湖属原征细册,卷七为杭属除减实征细册,卷八为嘉属除减实征细册,卷九为湖属除减实征细册,卷十为附刊各案。是书汇辑诸多公牍文册。有同治浙江粮道库本。
十卷。清杨昌浚等编。杨昌浚,湖南湘乡县人。历任浙江巡抚、漕运闽浙陕甘总督等职。是书为作者任浙江巡抚时编辑,其卷一为职名凡例、卷二、卷三为上谕、章奏、文牍,卷四为抗属原征细册,卷五为嘉属原征细册,卷六为湖属原征细册,卷七为杭属除减实征细册,卷八为嘉属除减实征细册,卷九为湖属除减实征细册,卷十为附刊各案。是书汇辑诸多公牍文册。有同治浙江粮道库本。
十六卷。清胡传钊撰。胡传钊,字丽樵,湖南善化(今长沙)人。官江西知府。石钟山在湖口县有二。县治南为上石钟山。县治北为下石钟山。距县治各一里。两崖相对,壁立数百仞。隔九江郡六十里。《石钟山志》光绪九年(
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
十卷。《补遗》一卷。清施淑仪撰。施淑仪,生卒年不详,字学诗,江苏崇明人,蔡日曦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民国十年(1921)商务印书馆排印本。是为清代女诗人所写的传记集,书前有易顺鼎民国九年(1920)所
一卷。吴韦昭(204-273)撰。清马国翰辑。韦昭又名曜,字弘嗣,吴郡云阳(今江苏丹阳)人,三国吴学者。著述有《博奕论》、《吴书》、《国语注》、《汉书音义》等。《孝经解赞》一卷,隋唐志均有记载,书已亡
三卷。清钱大昕(1728-1804)撰。此书是作者的札记,历十六年始成,主要内容为版本、金石考证及讲学等内容。卷一为所见古书,主要论述考订所见书籍之版本、卷数、内容等,涉及经史内容较多。卷二为所见金石
清王植(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王植字怀三(一作槐三)。直隶深泽(今河北深泽)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授广东省和平县知县。本集是王植所自编。植喜讲学,其诗全沿宋代邵雍《击壤集》之风格。有清雍
四十卷。清高宗生平见《全韵诗》。清高宗乾隆御书。清高宗乾隆天资颖异,既得内府收藏宏富得以多观阅古人真迹之利,更兼用心翰墨之勤,在清代诸帝中其书法工力最深。此法帖共四十卷,收书二百六十余种,远远超过康熙
一卷。清陈宗起(1798-1832)撰。今存残本一卷,“膏者”以下阙。自来释《考工记》者甚多,然鲜有释其鸟兽虫鱼者。此书对《考工记》里的鸟兽虫鱼摘出,广引群书,对其名称、种属、形状、习性乃至产地等进行
二十卷。清刘翰周纂修。刘翰周,河北丰润县人,举人出身,乾隆五十九年(1795)任寿光知县。《寿光县志》,创修自康熙三十七年(1698)邑令刘有成,再修于雍正年间李方膺,三修于乾隆二十年邑令王椿。此志为
二卷。清张祖廉辑,祖廉字彦云,清末浙江嘉善人,生卒年及事迹未详,先是张氏与吴昌授相约搜龚自珍轶事,后吴氏年谱所未备。书中所记多不能考其确切年月,故称外记,可与吴谱参看。此书有1920年张氏排印《镜娟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