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宗本纪
三卷残本。清佚名撰。是书首题曰《太宗本纪》,改题曰《大清太宗文皇帝本纪》。始于崇德元年(1636)四月,讫于四年(1639)十二月。上加签条:此书为史馆据实录所修之本纪,经修改而成书。有北平图书馆藏稿本。
三卷残本。清佚名撰。是书首题曰《太宗本纪》,改题曰《大清太宗文皇帝本纪》。始于崇德元年(1636)四月,讫于四年(1639)十二月。上加签条:此书为史馆据实录所修之本纪,经修改而成书。有北平图书馆藏稿本。
四卷。清董琅(生卒年不详)编辑。琅字纯斋,浙江鄞县人,该书记明末清初甬东(今舟山岛)洁身殉节及隐遁之士遗文,共得二十一人,文五十二篇,皆从他书搜采而来,随得随编,先后亦无体例。书前有嘉庆十年(1805
无卷数。撰者姓氏不详。据武林(今安徽贵池)人沈映钤所做跋,此书是借全谢山处本抄得。有人认为全氏即为此书作者。但尚秉和认为此书非为全氏之书。书中录入自汉儒、宋儒以至清所有言卦变者,并论列其是非,于各家卦
见《孙子》。
四卷。清宋伯鲁纂。宋伯鲁字芝田,陕西醴泉人。《新疆建置志》光绪三十三年(1907)刻本。全书四卷,分总论、沿革与行政区划,继分别叙述道、府、州、县的沿革。此志史料详实,叙事详略有据。其尚有民国二年(1
四卷。明王纳言(约1529年前后在世)撰。纳言字罗允。河南信阳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八年(1529)进士,授户部给事中。因直言敢谏,上《奏黄冠异流滥叨清秩疏》违逆皇帝旨意而系狱。后得出,而直声已振动朝廷
见《疮疡经验全书》。
十四卷。明何汝宾撰。何汝宾,字寅之,一字仲升,吴郡(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其人《明史》无传,然《吴县志》有记载,谓其苏州卫世袭指挥。天启二年(1622)调昌国参将,在石浦一带立大功,迁广东都督签
五卷。明乐纯(生卒年不详)撰。乐纯,字思白(一说字自禾),号雪庵,自号天湖子,沙县(今福建省沙县)人。廪生,工书、画,善诗文,尤通古文辞,且博通经史,著有《雪庵清史》、《红雨楼集》等。此书共五卷,皆为
十一卷。英白尔尼撰,傅兰雅(详见《数学理》)、华衡芳(详见《代数术》)合译。《合数术》译本无原著写作年代。作者在“总引”中指出:“此书所论之理,谓之合数,乃算学中一种新术,并非将旧术所能推之事,更立新
十二卷。明曹学佺(详见《易经通论》)撰。该书《经义考》著录,注曰“未见”,四库馆臣曾见浙江汪启淑家藏本。该书阐释《春秋》,大多采录前人旧说,进行折衷,作者新见不多。《四库全书总目》将该书列入《春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