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王国维(详见《曲录》)撰。《录鬼簿》为元人钟嗣成所撰,王国维以通行的曹栋亭刻本为底本,与明抄本及江阴缪氏藏清初尤贞起抄本参校,标出各本的异同。又取宁献王《太和正音谱》、钱遵王《也是园书目》以及《
见《残唐五代史演义传》
一卷。宋朱辅撰,朱辅字季公,南宋未桐乡(在今安徽桐城县北)人,朱翌子。其生卒直、仕履均不详。溪蛮即武陵五溪蛮,有雄溪、沅溪、酋溪、溪、辰溪、皆为蛮夷居新,清代其地属湖南辰州(今湖南沅陵)境。朱辅尝为官
五卷。清洪榜撰。洪榜字汝堂,一字初堂,歙县(今安徽歙县)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天津召试第一,授内阁中书,年三十五卒。少与同郡戴震、金榜友善,粹于经学,尚著《易述赞》、《示儿切语》、《周易古义录
一篇。清成蓉镜撰。详见“释饭鬻”。
十二卷。明杨思本(约1644年前后在世)撰。杨思本(一作忍本),字因之,江西南城人。生卒年不详。其生平无考。著有《笔史》。是集凡十二卷。首为《释道十笺》一卷。中佚二篇,已非完本。其中如《形神篇》“君子
三十卷。清方浚益撰。方浚益(?-1899),字子听,又号伯裕,安徽定远人。官金山知县。工古文辞。试有司辄不利。署南汇、奉贤县事。曾随公使黎庶昌出使日本,后入两广总督张之洞幕府,皆深相引重。方氏以研治殷
六卷。清喻昌(详见《尚论篇》)撰。喻氏为防止医生临证之失,于顺治十五年(1658)始撰是书。所谓“法”,系指辨证论治的法则;所谓“律”乃为防止临证失治、误治而给医生出示之“禁例”。故以“法律”名书。全
二十卷,明李维桢评,郭孔延附评并释。李维桢(1547-1626),字本宁,京山(今湖北京山)。隆庆戊辰(1568年)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累迁提学副使,天启初,以布政使致仕,后来,又被召回修《神宋实录
四卷。清刘青藜撰。刘青藜(1664-1709),字太乙,襄城(今属河南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改庶吉士。本书乃其家藏金石诸刻,各为题跋。其子刘伯安,最后编撰成书。卷首有其弟刘青震作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