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处分则例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军政、营伍、禁卫、军器、火禁、缉捕、杂犯,卷四为缉逃、旷职、服色、营造、审断、刑狱、赌博、犯赃、窃盗各类。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可供参考。有官刊本。
近代刘复撰。刘氏生平著述,见《中国文法通论》。是书系未完稿,据刘氏卒后讣告所载刘氏著作目录,题此书为《中国文法讲话》上卷。据刘氏自序云,是书系刘氏“应书坊之请,编辑以供高级中学生之用者。”故例句文言、
二卷。宋袁絅撰,袁颐续。二人因史无记载,生卒年、仕履生平俱不详。书中所记皆汴京故事,如艮庙、京城、河渠、宫阙、户口之类杂事,多可于史传参证,论是非亦皆平允。《四库全书总目》入子部小说家类,原无撰人名氏
七种,二十一卷。清夏震武、夏鼎武撰。夏震武字伯定,浙江富阳人。同治年间进士,曾官工部主事、京师大学堂监督,撰有《灵峰草堂集》、《通鉴纲目校勘》等。夏鼎武字靖叔,夏震武之弟。丛刻收夏震武四种,有语录二种
二十四种,四十六卷。民国陈恒和编。陈恒和,生平事迹不详。丛书收辑扬州先贤所著有关扬州掌故的著作二十四种,所收如清李斗《扬州名胜录》四卷、清焦循《邗记》六卷、明王秀楚《扬州十日记》一卷等均为习见之书,且
十四卷。清茅星来撰。其生卒年不详。茅星来字岂宿,乌程人。康熙间诸生。朱熹《近思录》,宋以来注释颇多,善本甚少,唯叶采《集解》至今盛行。余下注本,有的粗率肤浅,有的解所不必解,而稍费拟议者则避而不注,有
一卷。清顾文彬(生卒年不详)编著。文彬字紫珊,江苏元和人。该书记宋末元初周公谨事实。公谨名密,号草窗,又号弁阳老人,泗水潜夫。现存光绪二年(1876年)《过云楼书画》本。
一卷。近代何容心(生卒年不详)撰。容心字蛰卿,安徽桐城人。何氏认为,有清一代,开示学童的“说文学”著作,以王筠的《文字蒙求》为最佳,举一反三,循循善诱,然犹未尽善,只以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为纲,未以
六卷。清陈龙标撰。龙标为福建侯官人。此书首有自序,称“百数家之笺疏训释,……广为采辑。凡可以明礼制、广见闻、资考证者,皆为酌繁就简,撷其精华。”其次为引用书目,所列书目十分详尽。此书虽为制义而作,但书
一卷。唐卢仝(795?-835)撰,清李邦黻辑。卢仝,号玉川子,范阳(今北京西南)人,唐代诗人。家贫好著书,初隐少室山,不求仕进,征谏议大夫,不应。曾作《月烛》诗,讥讽当时宦官,韩愈称其工。甘露之变,
不分卷。明陈邦仪(约1644年前后在世)撰。陈邦仪,字开甫,江西高安人。生卒年不详。崇祯中诸生。是编分二集。前集刻于崇祯三年(1630)。续集则崇祯十五年(1642)至十七年(1644)作。陈邦仪生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