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四库百科>礼记约选

礼记约选

六卷。清张官德(生卒年不详)撰。官德,湖北武昌县(今武汉市)人。于七十六岁时,辑定《礼记约选》六卷。书首有官德自序。序云:“孔子订礼乐,不幸而火于秦,《礼记》一书,未经手定,其中不无可疑。历代先儒,各有论辨,散见诸书。其原本可疑者未删。官德行乖学浅,何敢言礼。不过因袭前贤所议,选其至精无疑者,约而编之,以为童蒙便读之资。自知僭儗,罪无可逃,然乾以易知,坤以简能,圣人赞易,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原取乎约。区区苦衷,亦窃附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之遗云云。”(末题光绪七年(1881)八月寿昌张官德叙于养源堂之东兰轩)序后为凡例,正文首例《鲁公问》篇,有跋言明此篇刊于篇首之意,在于取《中庸》君子之道,造端夫妇,因而以是篇论大婚与合。是书卷一为《鲁公问》,《曲礼》上下。卷二为《檀弓》上下《王制》。卷三为《月令》、《仲尼燕居》、《孔子闲居》、《缁衣》、《文王世子》。卷四为《礼运》、《礼器》、《郊特牲》、《内则》。卷五为《问丧》、《三年问》、《儒行》、《冠仪》、《昏义》、《乡饮酒》、《射义》、《燕义》、《聘义》、《玉藻》、《祭义》。卷六为《经解》、《坊记》、《学记》、《表记》、《乐记》。末有官德自跋。经学以汉儒训诂、宋书义理为大宗,注释《礼经》者亦多本此。但自唐宋以后,疑经删经者亦多。《礼记》诸篇,本多出自周秦时代诸儒生记录圣览的言论,殷周的制度,本无定论,比较庞杂。故后儒对此编改次第,删减文字者尤多。如刘向《别录》本按礼类而分卷,潘相等编撰诸书,即本于刘氏。又王柘谓《礼运》是道家之言。宋儒则不信孔氏三世出妻之说。甚至还有认为《明堂位》褒举失实的。还有任意删削《礼经》的,如为举业而编撰《礼》书,则多删涉丧服丧礼者。张氏《礼记约选》既为童蒙读物,则更趋向简约,因而于《礼记》删削尤多。如《祭法》《祭统》,张氏以为其浅嬾烦琐,于古今不适用,因而删削。又以为《曾子问》纯是假托,《丧大记》《小记》及《大传》各篇,不近情理,因而皆删之不录。但对郑注则尽录,以明其尊崇正学,不昧师承之心意。是书在篇章次第编排上,本于刘向《别录》本。又有凡例末言批驳疵缪,则主要本于御篡及诸名家各书,以表白自己非臆断经文,均有所承及断据。张氏作《礼记约选》“因袭前贤所议,选至精无疑者”录之,亦可谓治礼经及推广礼仪之一大功臣也。此书有光绪年间刊本问世。

猜你喜欢

  • 大学补遗

    一卷。清章钧撰。钧谓《大学》古本今本皆不全。古本于“未之有也”,下接“以此谓知本”二语作结,语意不贯。今本以“未之有也”作结,语意也未完。应以《中庸·哀公问政》章“内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至末十五节补之

  • 杭州所著书三种

    三卷。清末民国初王守恂撰。王守恂天津人,生卒年不详。光绪年间举人,官巡警部郎中,民国年间任浙江会稽道尹,后调钱塘。三种为《阮南自述》一卷、《从政琐记》一卷、《杭居杂忆》一卷。其自记云:来杭道,时事纠纷

  • 诗三家义集疏

    二十八卷。清王先谦(1842-1917)撰。该书收集三家遗说,很有独到见解。在序例中,王氏称《毛诗训沽》,有可取之处。如没有毛诗,则三家之说除见传记外,连其经文作何字都无法得知,《诗经》更无法成为完整

  • 姑溪词

    一卷。宋李之仪(1038-1117)撰。李之仪生平详见《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后集二十卷》辞目。《书录解题》载《姑溪词》一卷。本书为毛晋所刊,凡四十调,共八十八阕。之仪以尺牍擅名,而其词亦工,小令尤清婉

  • 周易粹义

    五卷。清薛雪撰。薛雪字生白,号一瓢,苏州人。自署叫河东,称郡望。其书采摭诸说,融以薛雪己意,仿照朱子《四书集注》之例,都不载所引姓名。诠释很简明,而大抵都墨守宋学。《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 钦定大清会典

    一百卷。亦称《清会典》,清奉敕官修。康熙三十五年(1694)初修。雍正五年(1727)续修。这两次编撰是依《明会典》的体例,将事例分散于各条之下。乾隆十二年(1749)始命《会典》与《事例》各修一书,

  • 新编张仲景注解伤寒百证歌

    见《伤寒百证歌》。

  • 满洲上谕八旗

    十三卷。上谕旗务议复十二卷,谕行旗务奏议十三卷。清雍正九年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编,同年十二月表上之凡三集,为一书,自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后为奉谕旨,涉于八旗政务者,曰上谕八旗,凡十三卷;其前录谕

  • 于少保萃忠全传

    明孙高亮撰。孙高亮字怀石,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及生平事迹已不可考。此书又名《于谦全传》,叙述明代名臣于谦的故事。作品以于谦的一生为全书线索,描写了于谦幼年、青年直至含冤而死的生活命运和遭遇。小

  • 四字经

    一卷。意大利艾儒略(详见《万物真原》)撰。《四字经》是一部撰述耶稣教类之作,全书体例仿《三字经》,历述天主教理及其经文传说,是为启蒙者诵读之本。书后附有李奭于1663年时作跋,初刻于崇祯十五年(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