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卷。南宋洪迈撰。洪迈生平事迹详见《史记法语》。洪迈兄弟并以词科起家,此书即摘取经书、子书新颖字句以备科举考试之用者。分《易经》一卷,《书经》二卷,《诗经》三卷,《周礼》二卷,《礼记》四卷,《仪礼
无卷数。清代耿介撰。耿介见《中州道学编》条。此书辑宋儒周敦颐、程颐、程颢、张载、朱熹五人的部分著作为一集,每卷书前各自编列了小传,其中附有作者的观点。全书在周敦颐著作中摘录了《太极图说》、《通书》六章
五卷。清毛奇龄说《易》之语,由其门人编次成书。毛奇龄所著的经解,只有《仲氏易》和《春秋传》两种是他亲自编写,其余均出自他的门人之手,因此其中加入了门人之语。此小帖共有143条,全讲《易》之杂说,与《仲
六卷。清宋翔凤撰。宋翔凤(1779-1860)字于庭,江苏长洲(今江苏吴县)人。常州学派代表学者。嘉庆五年(1800年)举人,官湖南新宁县知县。通训诂名物,然治学杂采谶纬,为人所讥。所著尚有《周易考异
一卷。清章学诚撰。此书是作者在阅读唐、宋、明人文集时,随笔记录其中主要史事而成的札记,以供查检引用。作者在札记中直接摘录的大约一百一十余种原文前后,没有案语和论述,但总集及后半部分涉及唐宋短文、清代儒
四十卷。清华希闵(生卒年不详)撰。华希闵字豫原,无锡人。康熙五十九年举人。华希闵在校刻吴淑的《事类赋》的时候、发现此书有许多遗漏的内容,于是在《事类赋》的基础上,增加补充编为此书,附刻于其后。共二十七
①十卷。清高国楹修,清倪藻垣纂。高国楹,乾隆初年任平湖县知县。《平湖县志》乾隆十年(1745)刻本,全书十卷,分为:卷一舆地志,目为图说、建置、星野、疆域、山川、城池、津途、坛庙。卷二食货志,目为户口
见《新修本草》。
十二卷。题“武林夷白主人重修,泰和堂主人参订”。夷白主人为杨尔曾(详见《东西两晋志传》)号,则该书作者为杨尔曾。长篇历史演义小说,据推测,似是《东西两晋志传》一书修订而成。与《志传》相比,该书将其分条
不分卷。清方楘如(详见《集虚斋四书口义》)编纂。方楘如的《四书口义》重在说理,是书则重在数典。征引虽博而无案断。书虽不相涉,而义可相发。如“百姓足,君孰与不足”引《国语》:“单穆公曰:‘民失其资,能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