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府纪字
一卷。清汪汲录。汲字葵田,海阳(今广东潮安)竹林人。尚著《事物原会》、《十三经纪字》、《字典纪字》、《词名集解》等多种。是编专门统计《佩文韵府》所收韵字数目,谓上平声十五韵凡二千二百七字、下平声十五韵凡二千一百十三字、上声二十九韵凡一千八百四十四字、去声三十韵凡二千二百九十六字、入声十七韵凡一千七百九十七字,总一百六韵、一万二百五十七字。依《韵府》次第,先标韵目,下注字数。收入《古愚老人消夏录》,有乾隆嘉庆间古愚山房刊本。
一卷。清汪汲录。汲字葵田,海阳(今广东潮安)竹林人。尚著《事物原会》、《十三经纪字》、《字典纪字》、《词名集解》等多种。是编专门统计《佩文韵府》所收韵字数目,谓上平声十五韵凡二千二百七字、下平声十五韵凡二千一百十三字、上声二十九韵凡一千八百四十四字、去声三十韵凡二千二百九十六字、入声十七韵凡一千七百九十七字,总一百六韵、一万二百五十七字。依《韵府》次第,先标韵目,下注字数。收入《古愚老人消夏录》,有乾隆嘉庆间古愚山房刊本。
一卷。大学原本读法 一卷。清王又朴撰。首有自序,不称古本而称原本,以无今本可为配偶。说略一卷,全录《大学》原文,次列朱子以下各改本,及丰坊伪本之异同。其自为说,则以知行分配,格物属知,诚意属行,循文敷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六十卷。唐代释智俨(602-668)撰。智俨,俗姓赵,今甘肃省天水人。十二岁时由父母交给法顺教诲。十四岁时正式出家为沙弥。二十岁受具戒。一生参佛弘法,声名远扬,有“神用清越,振绩京皋”(《续高僧传·法
八卷。明陈继儒(1558-1639)撰。陈继儒,字仲醇,号眉公,又号麋公,松江华亭(今上海松江县)人。终身隐居、杜门著述,辞官不荐。诗书画文皆通、名重一时。著述宏当,有《建文史》等三十余种。《见闻录》
二卷。清俞樾(详见《周易平议》)撰。该书是作者所撰《诸子平议》中的一种,对《春秋繁露》一书进行校订训释。作者对《春秋繁露》中的文句错讹、疑难字义进行了校正,对研究该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春秋繁露平议》
一卷。不著撰人姓名。全书首尾完整。总目之后分为二十五节,分别述解二十五等人。每节首先解释命名的含义,其次描述其人行状,很多地方使用了俚语,有的地方还用了古韵。全书无图,大致为中唐人氏所著。二十五等人为
十卷。清王世睿(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王世睿,字道存,山东章丘人,康熙五十四年(1715)进士,官上海县知县。本集多是馆课之作。惟第九卷《金陵宦稿》中收有“八劝八戒”诗。不过,其诗意求通俗,太缺乏
十二种,二十卷。清方珣编。方珣,生卒年不详,丛书原题香莲博士方珣,字陶家,又字尔后;又题评花御使方珣,字荔裳,又号金园。所收著作均关于女子缠足之事。如唐夏侯沈《香闺韵事》一卷、《熙宁新定时服氏》一卷、
十卷,首一卷,清姚循义修,李正曜纂。姚循义,浮梁人,拔贡,乾隆七年(1742)任南靖县知县。李正曜,儒学教谕。南靖县志,始修于明万历二十七年邑令陈宗愈。其后一百五十年,官者近百人,无过问修志事者。姚循
三十六卷。元吴澄(1247-1333)撰。澄字幼清,号草庐、江西崇仁人。南宋咸淳末举进士不第。入元,荐擢翰林应奉文字。泰定初年开经庭,澄为讲官,曾主修《英宗实录》,诏加为资善大夫,广招门徒,从学者数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