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洲公案
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共计24篇。蓝鼎元号“鹿洲”,故名。有《鹿洲全集》本。
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共计24篇。蓝鼎元号“鹿洲”,故名。有《鹿洲全集》本。
二十卷。清许桂林撰。桂林字同叔,一字月南,辽宁海城人,嘉庆举人,专于易学。此书历数年编成,卷首有自序,叙述成书之原委;卷一至卷六为总论、易图、易理、易数、易用、易表六篇,卷七至卷十八为易说,均依本经为
见《类证活人书》。
六种,六十四卷。又名《二程全书》。宋程颢、程颐撰,宋朱熹辑。六种为《河南程氏遗书》二十五卷附录一卷(朱熹编)、《河南程氏外书》十二卷(朱熹编)、《河南程氏文集》十二集遗文一卷附录一卷(十二卷中程颢四卷
一卷。宋滕元发(1020-1090)撰。滕元发初名甫,字元发,后以字为名,字达道,东阳(今属浙江)人。举进士,官至龙图阁学士,谥章敏。多次出任州郡,号称名帅。《孙威敏征南录》记载宋皇祐四年(1052)
三十卷。唐孙思邈(详见《备急千金要方》)撰。此书是《千金要方》的续编,约成书于永淳元年(682)。“翼”即羽翼之意,言此二书互为补充而成羽翼,故后世常并提二书为《千金方》。此书内容十分丰富,分一百八十
五卷。清焦循(详见《易章句》)撰。清代治《左传》学的学者很多,如洪亮吉、李贻德、臧寿恭等人辑录汉魏古注,顾炎武、惠栋、马宗梿、姚鼐、沈钦韩等人为《左传》作补注,万斯大《学春秋随笔》,惠士奇《春秋说》,
一卷。清李岳瑞撰。岳瑞字孟符,陕西咸阳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官至户部主事。传主杨调元字孝奠,号和甫,贵州贵筑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历任陕西紫阳、长安、华州、渭南等地知县。辛亥革命时,有
一卷。清陈介祺编。陈介祺,详见《簠斋金石文字考释》条。原与张廷济所写《清仪阁集古款识》合印。书中所录器目,乃刘喜海所藏之拓本,非刘氏所藏之器。但以拓本为刘氏所藏,故仍以刘氏题其书名。书中拓目之下,陈氏
①十八卷,清阎国士、孙谦亨、王玉铉等修,王临等纂。阎国士,字振华,直隶保定(今河北保定)人,贡生,官广济知县。孙谦亨,字有终,直隶东安人,拔贡。王玉铉,字振公,号汉崖,陕西洋县人,进士,三人先后知县事
十三卷。清任启运(1670-1744)撰。启运字翼圣,居近古钓台,也称钓台先生。江苏荆溪(今宜兴)人。雍正进士,授翰林院检讨,乾隆时历官中允、侍讲学士、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官至宗人府府丞。精理学,宗朱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