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志
二十卷,清成王左修。成王左,山东乐安人,例监,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县。龙门,明嘉靖间县令创修县志,清顺治十四年(1657)县令建标,重付剞劂。康熙六年(1667)县令取前志而增损。此志乃知县成王左奉命为清廷修《一统志》而纂修,在《杨志》基础上续修,增补康熙六年(1667)至二十五年(1686)间史事。此志为康熙二十六年(1687)刻本,共十二卷。为:天文、疆域、山川、财赋、物产、风俗、建置、祀典、灾祥、官守、人物、艺文十二类。此志征求故老,采辑旧文,无者增之,有者因之。
二十卷,清成王左修。成王左,山东乐安人,例监,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县。龙门,明嘉靖间县令创修县志,清顺治十四年(1657)县令建标,重付剞劂。康熙六年(1667)县令取前志而增损。此志乃知县成王左奉命为清廷修《一统志》而纂修,在《杨志》基础上续修,增补康熙六年(1667)至二十五年(1686)间史事。此志为康熙二十六年(1687)刻本,共十二卷。为:天文、疆域、山川、财赋、物产、风俗、建置、祀典、灾祥、官守、人物、艺文十二类。此志征求故老,采辑旧文,无者增之,有者因之。
见《世要论》。
六卷。不著编者。此集共六卷。所录皆为唐僧人之诗。包括《灵澈诗》一卷、《灵一集》二卷、《清塞诗》二卷、《常达诗》九卷。据《书录解题》载《灵澈诗》、《灵一集》,皆一卷,而《清塞诗》与《常达诗》皆失载。《灵
七卷。明赵鸿赐(生卒年不详)撰。赵鸿赐,字承元,桐城(今安徽桐城)人。明嘉靖中副都御史赵钱之子。此书共七卷,杂引佛经及释子语录,而以圣贤之经传互相辨证,大旨以援墨入儒为主。
无卷数。清仇景仑撰。仇景仑字嶰伯,甘泉人。生卒年不详。此书自上下经至杂卦,依次进行注释。先详尽罗列汉宋诸儒对易卦的解说,然后自己加以评论。书中所取宋注,以程传本义为主,但经常批评宋注空谈义理。所取汉注
旧本题为嚣嚣子撰,不著姓氏。书首为总论一篇,泛引声律身度之常论,书中也录有《通典》、《玉海》等旧文。其他如说阳律有二变,阴律无二变,不知道十二律旋相为宫,各有五声二变,所以有八十四声。如果阴律无二变,
六卷。附《易雅》一卷。《筮宗》一卷。宋赵汝梅撰。汝梅字号、生卒年皆无考。《四库提要》谓其为商王元份之七世孙,资政殿大学士善湘之子。《经义考》引袁桷语也云,汝梅,善湘子,为宰相婿。卑退自修,精易象,有《
二十三卷。明孙绪(1474-1547)撰。孙绪字诚甫,号沙溪,故城(今属河北省)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户部主事,曾参谋军事,颇有成效。后累官至太仆寺卿,著有《沙溪集》。此集共二十三卷,包括
五卷。《诗集》二十八卷。明吴节(1397-1481)撰。吴节,字舆俭,号竹坡,安福(今江西安福县)人。明宣德五年(1430)进士,授编修,历官南京国子监祭酒,官至太常寺卿兼侍读学士。著有《吴竹坡文集》
二卷,明魏奇修,梁善纂。梁善,江西临川县人,成化七年(1471)举人,官公安县教谕。公安县志,创修于明永乐十年(1412)知县鲍纶,重修于正统元年(1436)教谕房龄。其书不传。成化间,梁善奉提学副使
一卷。清龚自珍(1791-1841)撰。自珍字璱人,号定盦,后更名巩祚,仁和(今浙江杭州市)人。道光己丑(1829年)进士,官至礼部主事。思想家、文学家,著作甚丰,今人辑有《龚自珍全集》。少从外祖段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