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诗词古文>元·张乔生平

元·张乔生平介绍

张宪(约公元1341年前后在世)字思廉,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元惠宗至正初前后在世。晚为张士诚所招,署太尉府参谋;迁枢密院都事。元亡,变姓名为佛家奴,周游四方,不娶妻,不返乡里。后到杭州,寄食报国寺,终日书不离手,以老终身。宪著有《玉笥集》十卷,常携此集自随,卧则以之藉首。《四库总目提要》评称其作“磊落肮脏,豪气坌涌。”>>查看元·张乔的诗词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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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延年

    李延年,西汉音乐家,生年不详。汉武帝宠妃李夫人的哥哥。李延年原本因犯法而受到腐刑,负责饲养宫中的狗,后因擅长音律,故颇得武帝喜爱。一日为武帝献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李延年的妹妹由此入宫,称李夫人。后因李夫人生下了昌邑王刘髆,李延年也得以被封“协律都尉”,负责管理皇宫的乐器,极得武帝宠幸,“与上卧起,甚贵幸,埒如韩嫣”。李夫人去世后,爱弛,太初年间,因弟弟李季奸乱后宫,汉武帝下诏灭李延年和李季兄弟宗族。

  • 庾信

    庾信(513—581)字子山,小字兰成,北周时期人。南阳新野(今属河南)人。他以聪颖的资质,在梁这个南朝文学的全盛时代积累了很高的文学素养,又来到北方,以其沉痛的生活经历丰富了创作的内容,并多少接受了北方文化的某些因素,从而形成自己的独特面貌。

  • 庾肩吾

    庾肩吾(487-551),字子慎,一作慎之。南阳新野(今属河南省)人。世居江陵。初为晋安王国常侍,同刘孝威、徐摛诸人号称“高斋学士”。简文即位,进度支尚书,有集十卷。历仕太子中庶子、进度支尚书、江州剌史等职,封武康县侯。工诗,其诗雕琢辞采,讲究声律。胡应麟称其诗“风神秀相,洞合唐规”。《书品》为其重要的书法论著,文中挑选了以东汉张芝居首的草、隶书家共128人,按品位分高、中、低三等,每等再分上、中、下三级。此书的特点在于不是就每件作品加以品评,而是就每一级集中综合品评,区分优劣。

  • 李贺

    李贺(约公元790年-约817年),字长吉,汉族,唐代河南福昌(今河南洛阳宜阳县)人,家居福昌昌谷,后世称李昌谷,是唐宗室郑王李亮后裔。有“诗鬼”之称,是与“诗圣”杜甫、“诗仙”李白、“诗佛”王维相齐名的唐代著名诗人。著有《昌谷集》。李贺是中唐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李白、李商隐称为唐代三李。有“‘太白仙才,长吉鬼才’之说。李贺是继屈原、李白之后,中国文学史上又一位颇享盛誉的浪漫主义诗人。李贺长期的抑郁感伤,焦思苦吟的生活方式,元和八年(813年)因病辞去奉礼郎回昌谷,27岁英年早逝。

  • 徐坚

    徐坚(660年-729年),字元固,浙江长兴人。以文行于世,唐玄宗朝重臣。少举进士,累授太学。初官为参军,多次升迁,深得玄宗信任,奉敕修撰《则天实录》、《初学记》等书籍。历官至太子左庶子、秘书监、左散骑常侍、崇文馆学士、集贤院学士。与刘知几等同修《三教珠英》、《则天实录》。卒,赠太子少保,谥曰文。著有《大隐传》、辑有《初学记》传于世。坚与父齐聃俱以词学著闻。坚长姑徐惠为太宗充容,次姑为高宗婕妤,并有文藻。议者以为“方之汉世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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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平不详。德宗贞元时人。见《唐诗纪事》卷五〇。《全唐诗》存诗1首。

  • 唐思言

    生卒年、籍贯皆不详。字子文。武宗会昌三年(843)登进士第。是年,王起再知贡举,华州刺史周墀以诗寄贺,起赋诗酬答,思言与诸同年皆有和诗。事迹散见《唐摭言》卷三、《唐诗纪事》卷五五。《全唐诗》存诗1首。

  • 岳珂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

  • 王实甫

    王实甫(1260年-1336年),名德信,大都(今北京市)人,祖籍河北省保定市定兴(今定兴县)。元代著名戏曲作家,杂剧《西厢记》的作者,生平事迹不详。王实甫与关汉卿齐名,其作品全面地继承了唐诗宋词精美的语言艺术,又吸收了元代民间生动活泼的口头语言,创造了文采璀璨的元曲词汇,成为中国戏曲史上“文采派”的杰出代表。著有杂剧十四种,现存《西厢记》、《丽春堂》、《破窑记》三种。《破窑记》写刘月娥和吕蒙正悲欢离合的故事,有人怀疑不是王实甫的手笔。另有《贩茶船》、《芙蓉亭》二种,各传有曲文一折。

  • 赵康鼎

    赵康鼎,高要人。明成祖永乐元年(一四〇三)举人,官桂阳教谕。事见清宣统《高要县志》卷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