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
见太乙条。
见太乙条。
指不大便。见《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注解伤寒论》卷五:“古人登厕必更衣。不更衣者,通为不大便。不更衣,则胃中物不得泄,故为内实。”参见便秘条。
书名。又名《龙树菩萨眼论》。简称《眼论》。1卷(又有3卷本)。撰人佚名。约隋唐间人托名“龙树菩萨”撰。书中记述了眼病的起因,及各种眼病的治法。特别是较详细地说明了针拨白内障的方法。原书已佚。其佚文可见
证名。见《证治要诀·脚气》。即足心痛。参见该条。
见中国医学约编十种条。
见海上方条。
见《广州植物志》。为鸢尾之别名,详该条。
渴证之一。指吐、泻之后,津液耗伤所致的口渴症。《圣济总录》卷三十九:“霍乱吐利之人,重亡津液,则脏气不和,上焦热,津液不足,故霍乱而烦渴也。”《症因脉治》又分为外感霍乱烦渴和内伤霍乱烦渴两种。外感霍乱
病名。指喉核肿大而色淡红触之坚硬者。《咽喉经验秘传》:“此症核强而硬也。因胃中有实火,膈上有稠痰,色白者是也,红者非。”参见乳蛾、石乳等条。
即经气。详该条。
病名。出《仙传外科秘方》卷九。即脑疽。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