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医案
见徐灵胎医学全书条。
见徐灵胎医学全书条。
证名。指手足爪甲干枯无光泽。多因气虚血少,津液亏耗,或感受寒湿,或肝脏受损等所致。《灵枢·经脉》:“故气不荣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皮节,津液去皮节者,则爪枯毛折。”《灵枢·阴阳二十五人》:“感于寒湿
见《云南中草药》。为蓝布正之别名,详该条。
见清·赵其光《本草求原》。为棕榈皮之简称,详该条。
病名。见《医宗金鉴》卷七十六。又名小儿遗毒烂斑。系胎儿感染父母梅疮遗毒所致。其症重者,婴儿出生后,周身皮肤红赤,脓血淋漓,腐烂成斑;甚则毒攻九窍(眼、耳、口、鼻、前后阴),产生烂斑,皮肉损坏。轻者,婴
即脉管。详脉条。
证名。《素问·玉机真藏论》:“脾传之肾,病名曰疝瘕,少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蛊。”后人将出白解作“溲出白液”,有谓与“白淫”义同。参见便浊、白淫条。
病名。见《中国医学大辞典》。即蛇腹疔。证治见指疗条。
见《分类草药性》。为乌桕木根皮之别名,详该条。
①指进行针刺时,患者所产生的酸、麻、重、胀、疼痛或触电样反应以及医生持针之下的沉紧等感觉。《灵枢·终始》:“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医学入门》指出:“如针下沉重胀满者,为气已至,若患人觉痛则
【生卒】:十七世纪【介绍】:明代医家。字九韶。浙江海宁人。八代业医,年轻时曾考科举,后继承家业,研讨医术,曾旅游于江浙等地。长于治疗梅毒,是我国有贡献的梅毒学家。于1632年写成《霉疮秘录》一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