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指(趾)的第二节。手足大指(趾)无此节。
证名。指发狂或晕倒。《素问·腹中论》:“热中、消中,不可服高粱、芳草、石药,石药发瘨,芳草发狂。”详癫条。
证名。见《证治准绳·幼科》。指因寒湿乘虚入里,而致小便不通。因先天禀赋不足,元气衰微,气化不宣,水道不能通调,而致小便不通。症见神疲、声低、面唇色淡、舌润、指纹淡红。治宜培补元气,温化利水。用五苓散合
病证名。出《世医得效方》卷三。《伤科汇纂》卷九:“挫闪者,非跌非打之伤,乃举重劳力所致也。或挫腰瘀痛,不能转侧,或手足拗闪,骨窍扭出,其伤虽属寻常,若不及时医治,失于调理,非成痼疾,即为久患也。”治宜
书名。又名《痘疹博爱心鉴》、《痘疹全书博爱心鉴》。明·魏直撰于1525年。此书专治痘疹,作者认为痘本于气血,治痘首先应扶正抑邪,其辨症治疗有顺、逆、险三法。治法以温补为主,并以保元汤为治痘的主方,虽有
【介绍】:唐代医家。撰有《广黄帝本行记》,已佚。
见竹林寺三禅师女科三种条。
见田氏保婴集条。
见《丹溪心法》卷二。即清金丸第二方,见清金丸条。
见御药院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