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亦名妊娠消渴。《妇科胎产百病》:“胎前消渴是三焦火盛,四物汤加生地、黄柏立效。”
病名。患牙疳而下肢兼见瘀斑者。《疡医大全》卷十六:“凡病腿肿色青者,其上必发牙疳;凡病牙疳腐血者,其下必发青腿。二者相因而至。”多因寒湿之气凝滞经脉,致气血不畅,瘀郁于下;加之胃肠郁热上冲,致寒湿停于
见腹结条。
【介绍】:明代医家。字养浩。仁和(今浙江杭州)人。在杭州行医时,不为人所重视,后被张尹崑请到京师治病,名声大振。著有《伤寒秘用》、《杂病正传》等书,已佚。
五不男之一。《灵枢·五音五味》:“其有天宦者,……此天之所不足也,其任冲不盛,宗筋不成,有气无血,唇口不荣,故须不生。”参见五不男条。
【生卒】:1069~1135【介绍】:宋代医生。字彦昭。祖籍饶州乐平(今江西乐平),后迁居湖州乌程(今浙江吴兴)。自幼体弱多病,读《难经》、《素问》,专心研究医学,以医术闻名江浙一带,尤擅长针灸。治疗
中药炮制法之一。用少量清水将药物湿润,让水分逐渐渗透入内,使之发软。有些药物,浸泡后药性易于走失者,宜用此法。
病证名。指咳嗽吐痰与食俱出者。多因饮食失节,肝气不利,而肺有客邪所致。《不居集》卷十五:“吐嗽,有嗽吐痰与食俱出者,此饮食失节,致肝气不利,而肺又有客邪,肝浊道,肺清道,清浊相干,故嗽饮食俱吐出。二陈
宋代医官职称。官阶从六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属清法范畴。火乃热之甚,故泻火方药较单纯清热的峻猛。火性炎上,因此泻火应兼具下降或泻下的作用。但火证有虚实之分,实火宜泻热,虚火宜补水。故泻火是针对实热火证的治法,常以清热与泻下药组合,既清其热,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