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针刺的禁忌。这是古人在针刺治疗过程中,由于发生医疗事故而积累下来的经验教训。《灵枢·终始》指出,“凡刺之禁”,有惊恐、恼怒、劳累、过饱、饥饿、大渴、房事、醉酒及长途跋涉情绪未定等各种情况,此时均不宜
病名。《诸病源候论》卷三十一:“腋下常湿仍臭生疮,谓之漏腋。”多由气血不和,湿热蕴蒸所致。其证腋下潮湿生疮有臭味。外用六物散(干枸杞根、干蔷薇根、甘草各15克,胡粉、商陆根、滑石各3克),共为细末,用
十二经别之一。原称手太阳之正。《灵枢·经别》:“手太阳之正,指地,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肠也。”在肩关节部从手太阳小肠经分出,进入腋窝,走向心脏,联系小肠。
眼科病证。指因风湿热而目病者,《证治准绳·杂病》:“初发时乃头风湿热,瘀血灌睛,睑硬睛疼等病失于早治;虽治,不得其法,遂致邪盛搏夹成毒,睥与珠通行胀出,如拳似碗,连珠带脑,痛不可当。先从乌珠烂起,后烂
《症因脉治》卷二方。苏子、杏仁、桔梗、枳壳、防风、半夏、栝蒌霜。水煎服。治伤风咳嗽不止,痰出不爽。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官阶从九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病证名。见《景岳全书·妇人规》。指妇人患淋症同时夹有带下。多因房劳过度,心火妄动,脾肾俱虚,湿热下注所致。症见排尿刺痛不利,尿色多黄,淋沥不宣,小腹或胀,腰痛,并见带下量多,连绵不断等。治宜清热利湿为
《证治准绳·类方》第七册方。川芎、当归、桔梗、炙甘草、连翘、菊花各七钱,防风、荆芥、羌活、藁本、薄荷各五钱,滑石、石膏、白术、黄芩、栀子各一两。先将滑石、石膏另研,余作细末和匀,炼蜜为丸,每丸重一钱二
见《江苏省植物药材志》。为大金钱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外科正宗》卷一。即黍米寸金丹,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