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参见杜鸿渐条。
指针刺的禁忌。这是古人在针刺治疗过程中,由于发生医疗事故而积累下来的经验教训。《灵枢·终始》指出,“凡刺之禁”,有惊恐、恼怒、劳累、过饱、饥饿、大渴、房事、醉酒及长途跋涉情绪未定等各种情况,此时均不宜
①推拿穴位名。见七节骨条。《针灸聚英》卷一下:“七节自尾骶数上。”②指第七胸椎。《素问·刺禁论》:“七节之旁,中有小心。”
见南川药物试验种植物《常用中草药手册》。为见血清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王惟德条。
针刺前后的禁忌。《灵枢·终始》:“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
①针具。出《千金要方》,又名煨针、燔针。现代所用的火针,多用不锈钢制成,长3~4寸,体粗圆,尖锐利,柄用角质或竹、木制作。近有用钨合金丝制作者,形同毫针,略较粗长,受热散热较快,不易变形。使用时将针烧
见《花镜》。即辣椒,详该条。
古针法之一。火针之类。即将针用火烧热后,迅速刺入,即行拔出。《灵枢·寿夭刚柔》:“刺布衣者,以火焠之。”《素问·调经论》:“病在骨,焠鍼药熨。”
病证名。出《幼幼集成》。指伤寒其邪抑遏而致壮热搐搦的证候,详搐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