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即红大戟,详该条。
十二经标本之一。《灵枢·卫气》:“足少阴之本,在内踝上下三寸中(按:《黄帝内经太素》“三寸”作“二寸”);标在背腧与舌下两脉也。”张景岳注:“内踝下上三寸中为踝下一寸,照海也,踝上二寸,复留、交信也。
证名。指气喘时声音粗大。可见于热病患者。《素问·太阴阳明论》:“故犯贼风虚邪者,阳受之,……入六腑则身热,不时卧,上为喘呼。”亦可见于肿胀病者。《素问·水热穴论篇》:“故水病下为胕肿大腹,上为喘呼,不
头部。因头位居于人体之首,故名。《素问·生气通天论》:“因于湿,首如裹。”
书名。10卷。五代·和凝撰。约成书于十世纪。这是现存较早的有关刑法折狱(判决)的著作。书中集录历代司法判狱的典型案件,其中也附有某些法医鉴定的内容,但并非专门的法医学著作。
亦称气营同病。燔,焚烧;指火盛,亦即气分和营分邪热炽盛的病证。症见壮热、烦渴、神志昏迷,甚则透发斑疹、舌绛苔黄燥等。治以清气凉营为主。
指落水淹没而致死者。《诸病源候论·中恶病诸候》:“人为水所没溺,水从孔窍入,灌注府藏,其气壅闭,故死。若早拯救得出,即泄沥其水,令气血得通,便得活。”《证治准绳·杂病》:“溺水死,捞起以尸伏牛背上,无
指脊骨的十五个椎间。《素问·气府论》:“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侠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节十五间各一。”
证名。见明·邓苑《一草亭目科全书》。即飞蝇散乱。详该条。
病名。①出《疡医准绳》卷三。即手心毒。见该条。②即涌泉疽。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