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针灸传真条。
《证治准绳·疡医》卷三方。黄连、贝母、降真香(烧存性)、白芨、乌贼骨、五倍子(炒黑)、芸香各五钱,轻粉五分。为细末,将患处洗净,外敷患处。治瘰疬、马刀,脓汁不干者。 .
证名,指小儿两眼不时眨动的证候。《审视瑶函》卷四:“目割者,肝有风也。风入于目,上下左右如风吹,不轻不重而不能任,故目连劄也。”多见于风热攻目或小儿疳症初起,参见目涩、疳眼等条。
伤食之一。《杂病源流犀烛·伤食不能食源流》:“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宜各用主治之药。……伤肉,轻者山楂,阿魏;甚者硝石、硼砂。伤狗肉,杏仁、山楂。”《张氏医通》卷二:“伤诸肉食,用草果、山楂。”亦
见《滇南本草》。为蝼蛄之别名,详该条。
出《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杀,肃杀、收束;藏,封蛰、潜藏。阳气肃杀收束,阴气封蛰潜藏。即秋收冬藏的同义词。
见邹氏纯懿庐集条。
书名。10卷。东汉·张机撰。约成书于三世纪初。本书是作者原撰《伤寒杂病论》16卷中有关伤寒病证为主的部分。原书曾经魏晋时王叔和整理,1065年复经北宋校正医书局校订而成。现存较早的有明·赵开美影宋刻本
见庄复严《妇科百辨》。即经行便血。详差经条。
①泛指全身关节。《素问·诊要经终论》:“少阳终者,耳聋,百节皆纵。”②中药马陆的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