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泻蛔之证。小儿素患蛔虫病,因痧毒入胃,胃必热胀,热胀之极,蛔不能存,下入大肠,由大便排出。治以放痧为主,用消毒三棱针刺臂弯、腿弯痧筋,放出紫黑毒血(《痧胀玉衡》)。
证名。见《诸病源候论·时气病诸候》。指发于肌肤表面的红色或紫、黑色斑点。点大成片,抚之不碍手。《丹溪心法·斑疹》:“斑有色点而无头粒者是也。”《温热经纬·叶香岩外感温热篇》:“点大而在皮肤之上者为斑。
【生卒】:1662~1722【介绍】:清医学家。字嗣宗,号令昭,别号也愚、二瞻、怡云、自宗。奉贤(今属上海市)人。家世业医,已历十九代。炫初习儒,康熙三十年(1691年)岁贡生,后承家学习医,治疾神明
即足第四趾。又称次小趾。《灵枢·经筋》:“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
见《广西本草》。为山蒟之别名,详该条。
出《本草纲目》。为谷芽之别名,详该条。
宜,适宜。指根据与五脏相通应的六气的病机特点而采取适宜的治疗措施。《素问·至真要大论》:“审察病机,无失气宜,此之谓也。”
理气法之一。是治疗气、痰、食、湿等病邪阻滞中脘的方法。症见脘腹胀闷、吞酸或吐酸水、嗳气等,用枳实、陈皮、姜半夏、炒莱菔子、煅瓦楞子等药。
见清·倪东溟《产宝家传》。古时认为产后宜:一戒怒气,二戒勉强起居,三戒七日内沐浴梳头,四戒早食厚味荤腥。
见吴本立《痢证汇参》卷二。即燥热痢。详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