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医疗福利设施。创立于1249年(淳祐九年),据载系专为收养被遗弃的婴幼儿。局内有药局,并为贫病者医治。
出《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形容微微汗出之状。
针具名。指银质所制的针具。参见金针条。
骨名。又名合骨。出《灵枢·本输)。解剖学同名骨。即胫骨下端向内的骨突。见踝骨条。
十二经标本之一。《灵枢·卫气》:“足厥阴之本,在行间上五寸所;标在背腧也。”行间上五寸所,指中封穴,标在肝俞。
人体部位名。《伤科补要》卷二:“凡人手指有三骱。”即指关节。
病名。出《外科证治全书》卷三。即虎口疔。见该条。
《石室秘录》卷六方。白术、薏苡仁、茯苓各一两,人参、神曲、车前子、莱菔子各一钱,甘草、肉桂各一分,枳壳五分,山药五钱。水煎服。治气臌。
见《滇南本草》。即樱桃枝,详该条。
舌苔隆起如刺状。为热极之象。邪热越盛,芒刺越多,一般多为胃实热;有时也可根据芒刺所生部位区分邪热所在,如舌尖芒刺为心热,舌中芒刺为脾胃热,舌边芒刺为肝胆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