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脏疟之一。《素问·刺疟篇》:“肝疟者,令人色苍苍然,太息,其状若死者,刺足厥阴见血。”治宜四逆汤等。参见五脏疟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鸡眼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蒙筌》。即母丁香,详该条。
宋代掌管医药事务的机构。主要管理宫廷统治阶级医药诸事,并对民间疾病医疗问题进行管理。院内设翰林医官院使、副使和直院等多种官职掌管该机构。并设有许多名目的大夫、郎和冠以翰林的不同职称,以分别其职位的高下
见单南山《胎产证治录》。即月经不调。详该条。
①(qí)。①同平。引伸为正常。《素问·五常政大论》:“其收齐。”原文指收气与长、化之气相平,意即收气正常。②通脐。肚脐。《素问·腹中论》:“此久病也,难治。居齐上为逆,居齐下为从。”②音济(jì)。
【介绍】:见朱鸿雪条。
①指针刺器具。古作箴或鍼。用以刺激机体治疗疾病。源于砭石。早期的针以骨、竹或陶片制成。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冶金术发明以后,人们利用金属的可塑和延展性能,以各种不同的金属或合金,制造出形式多样的针具
眼的八廓名称之一。用八卦命名者。见《证治准绳·杂病》。即风廓。详该条。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地菍根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