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手足筋脉拘挛收紧难以屈伸。出《伤寒论·辨霍乱病脉证并治》。《伤寒论大全》卷三:“四肢拘急,拘急者,手足不能自如,屈伸不便,如踡卧恶风之貌,四肢者,诸阳之本,盖因发汗亡阳,阳虚是有其证也。”《伤
药物学著作。2卷。清·何谏撰。刊于1711年。本书收载我国东南方各省的草药308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地方草药不见于一般本草著作。每药分别记述药名、别名、产地、性味和主治等内容。书末附杂症验方8首。为记
病证名。见《太平圣惠方》卷三十四。即牙痛。详该条
指由肾精所裹持的水液。宗精,即肾精。“肾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素问·至真要大论》)。水液皆宗于肾,故称肾精为宗精。肾精能裹持水液,使在正常情况下不从泪窍而出,故《素问·解精微论》谓:“至
①指正气与邪气互相争持。由此构成疾病的一般病理过程。②指伤寒少阳病出现寒热往来的病机。恶寒是正不胜邪;发热是正气抗邪外出;寒热交替出现是正气与邪气互相争持的状态。《伤寒论·辨少阳病脉证并治》:“邪气因
【介绍】:见吴嘉言条。
指疾病的发生及其发展变化的机理。包括病因、病位、证候、脏腑气血虚实的变化及其机理。《素问·至真要大论》:“审察病机,无失气宜。”又“谨守病机,各司其属。”参见病机十九条条。
即足太阴脾经、足少阴肾经和足厥阴肝经。其循行方向均由足部经下肢及腹部而抵达胸部。《灵枢·逆顺肥瘦》:“足之三阴,从足走腹。”
即激经。《证治准绳·女科》:“大抵妊娠经来不多,而饮食精神如故,六脉和缓滑大无病者,血盛有余也,儿大能饮自不来矣。”
指寒证与热证错杂互见的病证。如《伤寒论》乌梅丸证即为治寒热夹杂者。《方函口诀》:“厥阴多寒热错杂之证。”除上下寒热交错之外,又有表寒里热证、表热里寒证等。详表证、里证、寒证、热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