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指足趾间及足底部的一种癣疾。出《医宗金鉴》卷七十一。又名臭田螺。由脾胃二经湿热下注,或由传染而得。初起趾间出现小水疱,瘙痒明显,搓破后流水,因反复发作趾间糜烂,擦去表皮,显露鲜红色糜烂面;甚者肿
拇,同母。即母指。①手大指。《灵枢·五色》:“黑色出于庭,大如母指,必不病而卒死。”②足大趾。《素问·骨空论》:“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腘。”
出《遵义府志》。为鱼腥草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指由阳邪盛实致四肢动作、步履失常。《素问·阳明脉解篇》:“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类经·阳明病解》:“阳受气于四末,故四支为诸阳之本,阳邪刚盛,故步履变常也。”
解剖学同名器官。位于口腔。《灵枢·五阅五使篇》:“舌者心之官也。”舌之根部称为舌本,舌之尖部称为舌尖,舌之两侧称为舌旁,舌底经筋称为舌系,舌之中部称为舌中。舌内应于心,司味觉,与吞咽、发音有密切关系。
【介绍】:唐代人。画有《本草训解图》,已佚。
指肾精。《素问·上古天真论》:“肾者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素问·解精微论》:“水宗者,积水也。积水者,至阴也。至阴者,肾之精也。”
同跗。详该条。
见邹氏纯懿庐集条。
即经络感传现象。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