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知事
官名。元代设置,为宣抚使属员。掌管案牍及管辖吏员,为宣抚司经历的副手。明代授任土官,秩正九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官名。元代设置,为宣抚使属员。掌管案牍及管辖吏员,为宣抚司经历的副手。明代授任土官,秩正九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古镇名。北魏初期所置军事重镇,以镇抚氐、羌等族。在今甘肃武都县东南白龙江北岸。太平真君九年(448),改为白石县。
见“耶律隆先”(1320页)。
?—1834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刍为刍灵,亦称“处容”。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年值罗睺直星者,造刍灵,方言谓之处容”。其俗于正月十四日夜,扎草人,于
1606—1658清初将领。别名盛年。汉军镶黄旗人。原籍满洲,姓佟佳氏。初袭父佟养正游击世职。天聪五年(1631),从太宗征大凌河立功,加世职为二等参将。崇德三年(1638),授兵部右参政。五年,从睿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思州(今岑巩)台罗人。苗族。原为酋长。永乐八年(1410),率台罗上下诸寨苗民起事,烧屯粮。后受兵部招安。至十一年(1413),率台罗十四寨与洪江、横陂等地苗民
见“西夜”(691页)。
?—1739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后旗台吉。又译噶尔丹达什。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垂库尔之子。康熙三十六年(1697)随达什巴图尔归属清朝。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任青海和硕特左翼长。五十
见“阿巴”(11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