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萨卫
见“行子卫”(823页)。
见“行子卫”(823页)。
清乾隆以后为八旗内年幼袭爵袭职人员所开办的学堂。雍正六年(1728),规定年岁未满的佐领和袭爵人员,皆入本旗义学内就学。乾隆元年(1736),改拨于八旗官学内就读。十七年(1752)定,八旗左右两翼各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立契约文书时的见证人。立文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
又记作“瞎里尀”、 “里尀”(“尀”,读若“颇”)。契丹语,意“请时”。契丹族对中和节(二月一日)和三伏节(六月十八日)的称谓。契丹皇族姓耶律,后族姓萧,为国内两大姓,
明末清初四川建昌土官。彝族。其祖先自元迄明,世袭建昌宣慰司(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市)宣慰使。明末泰宁袭宣慰使。清顺治十六年(1659)降服,呈缴明所授印信、号纸,命仍约束部众,管有大石头、长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
见“阿巴海”(1201页)。
见“二十四史”(6页)。
1231—1281元朝将领。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蒙古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第四子。初从兄德臣出征,为裨将,以功晋便宜都总帅府参议。宪宗三年(1253),为元帅,率部屯田白水。八年,
用狍皮制作的被子,故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为旧时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族猎民传统用被。各族因言语差异分别称、※“南特奥拉特”、※“乌鲁达”、※“那斯胡里萨”。详见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