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布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
僜语音译。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长屋内的各小房间。内设火塘,为家族公社时期各小家庭的生活用房。 见“恩冬”(1868页)。
内蒙古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银号、钱庄行业联合组织。据说乾隆年间(1736—1795)已建立。咸丰十年(1860)的《整立钱法碑》文中曾见其名。嘉庆道光时(1796—1850),加入该社的票号、银号、钱
西夏军队职官。在副统之下,步马将佐之上。
见“越里吉”(2190页)。
旧时东北地区对沙俄钱币的俗称。对其纸币则称“羌帖”。名称来源,似与清初黑龙江流域各族咒称沙俄侵略者为※罗刹,误传其为老枪,又误为老羌有关。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在于阗城西55里,与树枝水(今玉龙喀什河)汇合,北流。《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作乌玉河。清《西域图志》作哈喇哈什郭勒(黑玉河)。即今新疆南部和田河西源喀拉喀什河。河畔有墨
约1862—1930清末民初蒙古族学者。字泉孙。蒙古正蓝旗人。自幼好学,博及经史,尤熟谙掌故。光绪朝,累官至吏部文选司郎中。著有史学笔记《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记载清道光、咸丰以来直至20世纪30年代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噶济格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巴尔鲁克接札哈沁游牧界,南至札木图接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北至哈勒占和硕接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普尔普车棱族
见“巴斯奇斯部”(4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