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长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职事人员。见“社制”(1171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职事人员。见“社制”(1171页)。
即“雅德根”(2197页)。
又名“黑瑶”。部分瑶族称谓。因服饰尚青而得名。原先散居于黔南荔波县各地,以狩猎为生,大约在明末清初辗转迁至荔波县东北30里的瑶麓。这里土地平畴,气候温和,在邻近布依族的影响下,逐渐定居下来转向农耕。
见“佛宫寺释迦塔”(1097页)。
晋代休屠胡(屠各胡)首领。秦州(后赵治上邽,今甘肃天水市东北)人。原依附后赵石勒,成帝咸和五年(330),起兵反赵,击败司马管光所率来讨之军,陇右大震,氐、羌各族多应之。兄子王擢与之有仇,受后赵河东王
古河流名。又作豚水。位于古夜郎国境内。《水经·温水注》曰:“郁水,即夜郎豚水也”。又云:“豚水东北流,经谈藁县,东经牂柯郡县兰且,谓之牂柯水”。汉元鼎五年(前112),武帝发夜郎兵伐南越,下牂柯江,同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齐里克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有200余户。在乌什城西北沙图卡伦外鄂斯塔勒地方游牧,通伊犁。距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300余里。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唐初对分布在西洱河(今云南洱海湖)周围的八个部落小王国的总称。除※六诏外,再加上石桥诏(今大理市下关,首领为时旁,后退至㶸川被杀)、石和诏(在今大理市旧凤仪县城西,首领为矣罗识,后败迁剑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书名。近人罗福颐辑。正文分上、下两卷,另有补遗和汇目各1卷。1936年墨缘堂刊印。卷上主要辑自《高丽史》,是研究辽和高丽关系的重要史料;卷下主要辑录出土的辽代碑刻如哀册、墓志、塔铭等;补遗全部是辽代墓
见“克默而河卫”(9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