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王国官员。文王大钦茂时官辅国(大)将军、行木底州刺史、兼兵署少正、辅国公。唐乾元元年(日天平宝字二年,758),为聘日使,与副使杨泰师率23人,随日来使同往答聘并吊日皇丧。九月抵日越前国登陆,十二
见“耶律隆庆”(1320页)。
地名。亦称浪卡、浪噶则、纳噶拉则、那孜宗、纳噶尔宗。藏语音译,意为“鼻形白山梁”。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以南。明代曾于此设“俺不罗行都司”。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世班禅罗桑益西曾于此为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一作定琫,藏语音译。①藏军中低级军官,略似排长。清乾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厘定甲本之下设定本,领兵25名。 ②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本以下的“定
见“戴辣”(2574页)。
即“佗钵可汗”(1095页)。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寺址在甘肃省临夏市西北。始建于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是在大拱北门宦教派的创始人祁静一(1656—1719)的墓园基础上,逐步扩大建成。民国初曾遭兵燹,古物古画被毁,后逐渐恢复。
?—1776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公品级噶岱默特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一年(1756),随父至伊犁投奔清军。二十五年(1760),受命入觐,授拜城阿奇木伯克,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书名。周希武撰。是书为作者1914年随民国政府勘界大员周务学在玉树的考察记。全书原分上、下两卷,附宁海纪行一卷。1919年商务印书馆刊行。因印数有限,1986年青海人民出版社根据吴均校释重新印制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