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五年(1760)置于叶尔羌(今莎车)。初以军营备用余铜,铸钱50余万,易南疆旧钱,更铸10万腾格。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以满文和维吾尔文书“叶尔羌”字。翌年,因旧钱查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初任骁骑校。康熙十三年(1674),随定西大将军董额征吴三桂。由陕西进兵,败敌总兵高定、蔡元德、石存礼等,有敌自山而下直逼营濠,继率本甲喇兵随董额连败敌逼营之军,又败总兵王继正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
详见“嘉玛万户”(2430页)。
即“小如者室韦”(152页)。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晋代,与呼延氏(原作呼衍氏)、卜氏(原作须卜氏)、兰氏为四大姓。历任左右都侯等要职。
见“避暑山庄”(2566页)。
?—1521明代哈密回回都督。故都督佥事赛亦撒隆之侄。弘治五年(1492),受命往谕土鲁番归还哈密金印、城池,以功,升都督佥事,分领回回之众。奉命至京朝贡。次年,土鲁番夜袭哈密,忠顺王陕巴被俘,与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