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设治局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古族名。又作委兀、伟兀、外兀、委吾、辉和尔等。为元、明两代关于“维吾尔”一词的不同音译。其先世为回纥。参见“维吾尔族”(2144页)。
青海省方志。近人姚钧(1886—1968)字衡甫,甘肃天水人)撰。4卷。卷首附《创修贵德县志序》、《贵德县邑乘序》、《凡例》,卷1天文志,卷2地理志,卷3人文志,卷4艺文志。该书虽史实多有疏略舛讹,编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1823—1862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隶呼伦贝尔旗。咸丰九年(1859)初,以佐领应征,后隶僧格林沁部充营总,参与镇压捻军。十一年,赐号达春巴图鲁。同治元年(1862),任副都统,署直隶提
书名。清代蒙文天文学著作。1950年从内蒙古哲里木盟征集所得,现藏于内蒙古图书馆。作者佚名,从其吸收西方天文学知识判断,可能是清朝后期蒙古人的著作。分上下两册。上册分天文理论和三垣星占两章;下册分蒙文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书名。突厥语《库达德库比利克》意译。维吾尔族古典叙事长诗。11世纪※喀喇汗王朝著名诗人玉素甫·哈斯·哈吉甫著。写于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回历462年(1069—1070)成书。82章,13290行(
苗族民间传统节日。又称龙舟节。盛行于贵州东南地区清水江畔各县。每年农历五月廿四日(有记载为二十日),邻近各县苗民聚集于江边划龙船以示庆祝。船身长23米,宽1米,由3根杉树干挖成槽形相接而成。装有龙头龙
渤海国第六世王大嵩璘的谥号。嵩璘于唐元和四年(809)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嵩璘”(90页)。
蒙古国和元代对汉军中出兵户的称呼。蒙古灭金后,征原金境汉人、契丹人、女真人当兵,组成汉军。其制按贫富、丁壮多寡摊派,富家有丁力者每户出兵1名,称独户军;贫家合2、3户出兵1名,丁力强之出兵者称正军户,